E66.9

肥胖症

Obesity

家醫科 · Family Medicine

ICD-10 · E66.9 家醫科 慢性病管理

ICD-10 診斷碼

代碼
E66.9
中文名稱
肥胖症
英文名稱
Obesity
分類
慢性病管理

肥胖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家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E66.9(肥胖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肥胖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體重過重多年,最近一年增加約 10 公斤,容易疲倦,爬樓梯會喘,膝蓋偶有不適。
O
身高 165 公分,體重 95 公斤,BMI 34.9 kg/m²。腰圍 105 公分。血壓 145/90 mmHg。空腹血糖 130 mg/dL。肝功能 ALT 65 U/L。心肺聽診無異常。四肢無水腫。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肥胖症 (E66.9) 與次發性肥胖如何區別?

肥胖症 (E66.9) 主要指原發性肥胖,通常與生活型態、遺傳因素相關。次發性肥胖則由其他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低下、庫欣氏症候群)或藥物(如類固醇、某些抗憂鬱劑)引起。區別重點在於病史詢問、理學檢查及相關實驗室檢查(如甲狀腺功能、皮質醇濃度)以排除潛在病因。

申報 E66.9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要素包含:明確記錄患者的 BMI、腰圍、體重變化趨勢;詳細記載飲食、運動衛教內容及患者執行狀況;評估並記錄相關共病(如高血壓、糖尿病、血脂異常)的診斷與治療計畫;若有處方藥物,需註明符合藥物給付條件的依據。這些資訊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或 0114A 核刪。

肥胖症患者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經由飲食、運動及藥物治療 3-6 個月後,若體重減輕未達預期目標 (例如體重減少 < 5%),或患者出現嚴重共病惡化、心理健康問題、或考慮減重手術時,可評估轉介至內分泌科、新陳代謝科、減重外科或營養諮詢門診進行進階評估與治療。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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