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憂鬱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家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憂鬱症 (F32.9) 如何與適應障礙 (F43.2) 區別?
憂鬱症的症狀通常較為嚴重且廣泛,持續時間至少兩週,並常伴隨生理症狀(如食慾、睡眠改變)及顯著的功能損害。適應障礙則是在可識別的壓力事件後三個月內發生,症狀通常較輕微,且在壓力源消除後六個月內可緩解。病歷記錄時,應詳述壓力事件與症狀的關聯性及症狀的嚴重度與持續時間。
憂鬱症患者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包含詳細的症狀描述(至少五項核心症狀)、發病時間、病程、對日常功能的影響、自殺風險評估、藥物治療反應及副作用追蹤、衛教內容,以及每次回診時的症狀變化與治療計畫調整。這些具體內容可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14A 或 0181A 等核刪。
憂鬱症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時,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患者在足夠劑量的抗憂鬱劑治療 4-6 週後,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惡化,或出現嚴重副作用、自殺風險升高,可考慮轉介精神科醫師評估,以探討調整藥物、合併心理治療、或進行其他進階治療的可能性。同時,也應重新評估是否有其他潛在的身體疾病或共病症。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