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高膽固醇血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家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高膽固醇血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患者李大明,55歲男性,無明顯不適,因公司健檢發現總膽固醇 280 mg/dL、LDL-C 185 mg/dL,過去無心血管疾病史,父親有高血壓及高血脂病史。自述平時飲食偏好油炸食物,少運動。
O
身高 170 公分,體重 80 公斤,BMI 27.7 kg/m²。血壓 135/85 mmHg。心肺聽診無異常。腹部觸診無壓痛。皮膚無黃斑瘤或角膜弓。實驗室檢查結果:總膽固醇 280 mg/dL (參考值 <200),LDL-C 185 mg/dL (參考值 <130),HDL-C 45 mg/dL (參考值 >40),三酸甘油酯 160 mg/dL (參考值 <150)。肝功能 ALT 25 U/L,AST 20 U/L。腎功能 BUN 15 mg/dL,Cr 0.9 mg/dL。
常見問題
高膽固醇血症與高三酸甘油酯血症在申報時有何區別?
高膽固醇血症 (E78.00) 主要指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升高。高三酸甘油酯血症 (E78.1) 則指三酸甘油酯升高。兩者可單獨存在或合併發生。申報時應根據主要異常的血脂項目選擇對應的 ICD-10 代碼,若兩者皆異常且需治療,可同時申報 E78.00 及 E78.1。
門診追蹤高膽固醇血症患者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記錄每次回診的血脂檢驗數值變化、患者生活型態調整的具體進展 (如飲食內容、運動頻率)、藥物使用順從性、是否有副作用發生,以及根據這些資訊調整治療計畫的理由。這有助於證明治療的連續性與必要性,避免違反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缺乏個別就醫時之具體病況)。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