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功能性消化不良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家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功能性消化不良與胃食道逆流疾病 (GERD) 或消化性潰瘍 (PUD) 如何區分?
功能性消化不良主要表現為上腹部悶脹、早飽感或上腹痛,且經檢查排除器質性病變。GERD 主要症狀為胃酸逆流、心口灼熱感。PUD 則常有週期性上腹痛,可能與進食相關,且內視鏡可見潰瘍病灶。功能性消化不良無警示症狀,且對制酸劑反應不佳或僅部分緩解。
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經初步治療多久後,應考慮轉介或進一步檢查?
若患者經 4-8 週標準藥物治療(如促胃腸蠕動劑、低劑量抗憂鬱劑)後症狀仍無明顯改善,或出現任何警示症狀(如體重不明原因減輕、吞嚥困難、持續性嘔吐、消化道出血跡象、貧血、腹部腫塊),應考慮轉介至腸胃專科進行胃鏡檢查或其他進階評估。
申報功能性消化不良 (K30)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實記錄患者主訴之消化不良症狀特徵、發病時間、頻率、嚴重度,以及是否伴隨警示症狀。理學檢查結果需具體,並明確記載已排除器質性疾病的依據(例如:無警示症狀、初步檢查結果陰性)。治療計畫應與症狀相符,並記錄衛教內容及後續追蹤計畫,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