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飲食諮詢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家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申報 Z71.3 飲食諮詢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細記載患者主訴的飲食問題、目前的飲食習慣評估 (如外食頻率、偏好食物類型)、身體檢查相關數據 (如 BMI、腰圍、血壓)、諮詢的具體內容 (如衛教均衡飲食原則、份量控制、食物選擇建議)、設定的飲食目標、以及下次追蹤計畫。每次回診應記錄進展與調整,避免內容雷同。
飲食諮詢 (Z71.3) 與營養不良 (E5x) 或肥胖 (E66.x) 等診斷有何區別?
Z71.3 屬於「健康服務接觸」類別,表示患者主動尋求或醫師提供飲食相關建議,本身並非疾病診斷。營養不良 (E5x) 或肥胖 (E66.x) 則是具體的疾病診斷。飲食諮詢常作為這些疾病管理計畫的一部分,可與 E5x 或 E66.x 等疾病診斷同時申報,但 Z71.3 需有明確的諮詢內容記錄。
慢性病患者若需長期飲食諮詢,重複申報 Z71.3 時應注意哪些證明?
針對慢性病患者的長期飲食諮詢,每次申報 Z71.3 時,病歷應明確記錄患者的飲食習慣變化、體重或相關生化指標 (如血糖、血脂) 的追蹤數據、上次諮詢後遇到的困難與解決方案、以及本次諮詢的重點與調整建議。這有助於證明每次諮詢的必要性與個別化內容,避免違反 0114A 規定。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