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連續處方
Chronic disease prescription refill · 家醫科(Family Medicine)
ICD-10: Z76.0 家醫科 預防保健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慢性病連續處方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Z76.0(慢性病連續處方)時,常見注意事項:
- Z76.0 申報時,病歷應明確記載患者慢性病史、目前病情穩定、無急性症狀,且僅為領取慢性處方藥物。若病歷內容過於簡略,未能顯示持續用藥之必要性,可能違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未能顯示或判斷施予該項醫令之必要。
- 慢性病連續處方之回診頻率應符合病情穩定性。若患者於短時間內頻繁回診僅為領藥,且無臨床必要性,可能被視為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 處方藥物應與病患所申報之慢性病診斷相符。若處方藥物與病歷記載之慢性病不符,或包含過多非慢性病用藥且未詳實記錄其必要性,可能違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若患者有新的急性症狀或慢性病惡化,應優先申報該特定疾病之 ICD-10 診斷碼(例如高血壓為 I10,糖尿病為 E11.9),而非 Z76.0。Z76.0 適用於病情穩定、單純領取慢性處方之情形,以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慢性病連續處方期間若有開立檢驗項目(例如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I、09002C 血中尿素氮),病歷應清楚說明其為慢性病監測之必要性,以支持其醫令之合理性。
慢性病連續處方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主訴高血壓及第二型糖尿病控制穩定,無頭暈、胸悶、多尿、多飲等不適,本次回診僅為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藥物。 |
|---|---|
| O | 血壓 132/82 mmHg,心率 70 bpm,呼吸 16 次/分,體溫 36.5°C。心肺聽診無異常,腹部觸診無壓痛,雙下肢無水腫。 |
| A | 慢性病連續處方(Z76.0),高血壓及第二型糖尿病病情穩定,符合慢性病連續處方領藥條件。 |
| P | 處方 Amlodipine 5mg 每日一次,Metformin 500mg 每日兩次,各 90 天份。衛教患者按時服藥,維持健康生活型態,並安排三個月後回診追蹤。 |
慢性病連續處方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高血壓:Amlodipine 5mg 每日一次,或 Losartan 50mg 每日一次,處方天數可達 90 天。
- 第二型糖尿病:Metformin 500mg 每日兩次,或 Gliclazide 80mg 每日一次,處方天數可達 90 天。
- 高血脂:Atorvastatin 20mg 睡前一次,或 Rosuvastatin 10mg 睡前一次,處方天數可達 90 天。
常見問題
慢性病連續處方 (Z76.0) 與特定慢性病診斷碼 (如 I10 高血壓) 的主要區別為何?
Z76.0 適用於患者病情穩定,無新發或惡化症狀,僅為領取已確立之慢性病處方藥物。若患者有新的症狀、病情惡化或需要調整治療計畫,應優先使用特定慢性病診斷碼,以反映當次就醫之主要目的與治療內容。
申報慢性病連續處方 (Z76.0)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明確記載患者所患之慢性疾病名稱、目前病情穩定狀態、無急性不適、以及本次就醫僅為領取連續處方藥物。同時,應記錄上次回診日期與下次預計回診日期,並簡述相關身體檢查或檢驗結果(若有),以支持病情穩定及持續用藥之必要性。
慢性病連續處方重複申報時,需注意哪些證明?
需確保每次申報 Z76.0 時,病歷內容能反映患者病情持續穩定,且處方藥物與其慢性病診斷相符。若有合併開立檢驗或處置,需記錄其監測慢性病或評估用藥療效之必要性。避免過於頻繁的回診或處方與病情不符的藥物,以符合健保審查原則。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