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鼻後滴流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鼻後滴流如何與過敏性鼻炎或胃食道逆流引起的咽喉症狀區別?
鼻後滴流 (R09.82) 是一種症狀,其潛在原因多樣。與過敏性鼻炎相關的鼻後滴流,常伴有鼻癢、打噴嚏、流清水鼻涕等典型過敏症狀,理學檢查可見蒼白水腫的鼻甲,可考慮搭配 12031C 免疫球蛋白E檢查。若為胃食道逆流 (LPR) 引起,患者可能同時有胃灼熱、酸逆流、聲音沙啞或慢性咳嗽等症狀,且鼻腔檢查通常無明顯異常,此時治療上可參考健保署 200907071 Laryngopharygeal reflux (LPR) 藥物治療之審查原則。
申報鼻後滴流 (R09.82)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具體記載患者主訴的鼻後滴流相關症狀(如清喉嚨頻率、痰液性質、影響睡眠等),以及詳細的理學檢查所見,例如後咽壁黏液附著、鵝卵石樣變化、鼻腔黏膜水腫或充血等客觀證據。若有執行鼻咽鏡檢查 (28002C),需檢附當次檢查之手繪或影像圖片報告。此外,應記錄鑑別診斷的考量與排除過程,以及治療計畫的選擇依據,避免因「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而違反 0181A。
鼻後滴流 (R09.82) 的門診治療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鼻後滴流的治療常需搭配多種處置。常見可搭配的處置代碼包含 54024C 鼻腔沖洗,用於清潔鼻腔黏液;若鼻腔分泌物較多或有痂皮,可考慮 54019C 耳鼻喉局部治療-膿/痂皮取出或抽吸。若懷疑鼻腔結構異常或慢性發炎,鼻咽鏡檢查 (28002C) 可提供更詳細的診斷依據,但需檢附報告。若合併鼻甲肥厚導致鼻塞,經藥物治療無效後,可考慮 65003C 鼻甲電燒灼或 65072B 鼻雷射手術等。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