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貝爾氏麻痺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貝爾氏麻痺如何與中風引起的顏面麻痺區別?
貝爾氏麻痺為周邊型顏面神經麻痺,通常影響單側臉部所有表情肌,包含額頭皺紋消失、無法閉眼。中風引起的顏面麻痺為中樞型,通常會保留額頭皺紋及閉眼功能,因額肌受雙側大腦皮質支配,且常伴隨肢體無力等其他神經學症狀。
申報貝爾氏麻痺 (G51.0)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實記錄顏面麻痺的急性發病時間、單側性、顏面神經功能評估 (如 House-Brackmann scale 評分),並明確記載已排除其他次發性原因 (如 Ramsay Hunt syndrome、中風、中耳炎、腫瘤等)。此外,類固醇及抗病毒藥物的劑量、療程長度及使用理由也需清楚記錄。
貝爾氏麻痺患者治療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貝爾氏麻痺患者若在發病後 2-3 週內顏面神經功能無任何改善跡象,或症狀持續惡化,可考慮轉介至神經內科或醫學中心進行進階檢查,例如神經電生理檢查 (ENoG, EMG)、頭部或顳骨 MRI,以排除其他非典型或更嚴重的病因。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