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口腔潰瘍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口腔潰瘍 (K12.1) 如何與單純疱疹性口腔炎區別?
K12.1 口腔潰瘍(如復發性口腔炎)通常表現為單一或數個圓形或橢圓形潰瘍,邊緣紅暈,中央黃白色,好發於非角化黏膜(如頰黏膜、唇內側)。單純疱疹性口腔炎則常以群聚性小水泡開始,破裂後形成多個不規則形狀的淺表潰瘍,好發於角化黏膜(如硬腭、牙齦),且常伴有發燒、淋巴結腫大等全身症狀。
治療口腔潰瘍多久未見改善時,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口腔潰瘍經標準治療 2-3 週仍未癒合,或潰瘍形態異常(如邊緣不規則、基底硬化、周圍組織浸潤),或反覆發作頻率過高且影響生活品質,應考慮轉介至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專科醫師進行進一步檢查,例如活體組織切片,以排除口腔癌或其他全身性疾病。
申報 K12.1 口腔潰瘍時,可搭配哪些耳鼻喉科處置代碼?
申報 K12.1 口腔潰瘍時,若有執行相關處置,可參考搭配 54027C 耳鼻喉局部治療-傷口處置及換藥,用於清潔或塗抹藥物於潰瘍處。若醫師判斷有必要,亦可考慮 08012C 全套血液檢查 II (七項) 等檢驗項目。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