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白斑

Oral leukoplakia · 耳鼻喉科(Otolaryngology (ENT))

ICD-10: K13.21 耳鼻喉科 口腔與唾液腺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K13.21
中文名稱
口腔白斑
英文名稱
Oral leukoplakia
分類
口腔與唾液腺

口腔白斑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K13.21(口腔白斑)時,常見注意事項:

  • 口腔白斑 (K13.21) 屬於潛在惡性病變,若病灶持續存在或有惡性轉變疑慮,應考慮進行切片檢查以確立診斷。若僅憑臨床判斷長期申報藥物治療,可能違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或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病歷應記錄切片建議與病人意願。
  • 申報 K13.21 時,病歷應明確記載與口腔念珠菌病 (B37.0)、口腔扁平苔蘚 (L43.x) 或摩擦性角化症的鑑別診斷依據,例如刮除試驗陰性、病灶非網狀或糜爛性,以避免治療方向錯誤導致 0004A 核刪。
  • 口腔白斑屬於慢性病程,若長期追蹤申報,病歷應詳實記錄每次病灶大小、顏色、質地變化及相關風險因子(如吸菸、飲酒)的衛教與戒除狀況,以支持持續門診追蹤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或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均同)。

口腔白斑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左頰黏膜白色斑塊已存在約三個月,無疼痛或不適感,但刷牙時偶爾會注意到。患者有長期吸菸史,每日約半包,偶爾飲酒。
O口腔檢查:左頰黏膜中後段可見一約 1.5 x 2.0 cm 不規則形狀之白色斑塊,表面平坦,觸診無硬結,無法刮除。周圍黏膜無紅腫或潰瘍。頸部淋巴結無腫大。
A口腔白斑 (K13.21)。診斷依據為左頰黏膜白色斑塊無法刮除,且患者有長期吸菸史,臨床上高度懷疑為白斑病變。
P治療計畫: 1. 衛教患者戒菸、戒酒,減少口腔刺激。 2. 考慮局部維他命 A 酸治療:Tretinoin cream 0.05% 每日睡前薄擦患處一次,持續兩週。 3. 安排兩週後回診評估病灶變化,若無改善或惡化,考慮進行切片檢查。

口腔白斑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Tretinoin cream 0.05% (維他命 A 酸乳膏) 可參考用於局部病灶,每日睡前薄擦一次,療程約 2-4 週,需注意可能引起局部刺激感。
  • 若病灶伴隨發炎或輕微不適,可考慮短期使用中效價類固醇軟膏,如 Triamcinolone acetonide dental paste 0.1% (去炎鬆口內膏),每日 2-3 次塗抹於患處,每次少量,不超過 1-2 週。
  • 若需鑑別診斷口腔念珠菌感染,可先嘗試 Nystatin oral suspension 100,000 units/mL (寧司泰定口服懸液),每次 5 mL,每日 3-4 次,含漱後吞服,持續 7-14 天,觀察病灶是否消退。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口腔白斑與口腔念珠菌病或摩擦性角化症?

口腔白斑的白色斑塊通常無法被刮除,且邊界可能較不規則。口腔念珠菌病則常可被刮除,露出下方紅斑,且常伴隨疼痛或燒灼感。摩擦性角化症則與局部慢性刺激(如銳利牙齒、不良假牙)有關,移除刺激源後病灶可能消退。臨床上,刮除試驗是初步鑑別的重要步驟。

口腔白斑治療多久未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風險因子(如戒菸、戒酒)衛教及局部藥物治療 2-4 週後,病灶無明顯改善、甚至有增大、變硬、出現紅斑或潰瘍等惡性轉變跡象,應考慮轉介至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進行切片檢查,以排除惡性病變。

申報 K13.21 時,病歷應記錄哪些關鍵要素以降低核刪風險?

申報 K13.21 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病灶的部位、大小、顏色、質地、邊界、是否可刮除等客觀描述。同時,應記錄相關風險因子(如吸菸、飲酒史)、患者的自覺症狀、治療計畫、衛教內容(特別是戒菸戒酒的重要性),以及每次回診時病灶的變化評估。若有進行刮除試驗,也應記錄結果。這些資訊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並降低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等核刪風險。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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