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7.0

口腔念珠菌症

Oral candidiasis

耳鼻喉科 · Otolaryngology (ENT)

ICD-10 · B37.0 耳鼻喉科 口腔與唾液腺

ICD-10 診斷碼

代碼
B37.0
中文名稱
口腔念珠菌症
英文名稱
Oral candidiasis
分類
口腔與唾液腺

口腔念珠菌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B37.0(口腔念珠菌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口腔念珠菌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35歲男性,主訴口腔內壁及舌頭出現白色斑塊約一週,伴有輕微灼熱感及吞嚥不適。近期因感冒服用抗生素約兩週。
O
口腔檢查可見雙側頰黏膜、舌背及軟腭處有多處乳白色、微隆起的斑塊,部分斑塊輕輕刮除後可見下方紅斑。無明顯潰瘍或淋巴結腫大。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此疾病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口腔念珠菌症的典型特徵是口腔黏膜上出現乳白色、可刮除的偽膜性斑塊,刮除後下方常露出紅斑。與其相似的口腔白斑 (leukoplakia) 通常是不可刮除的白色病變,且可能與癌前病變相關;口腔扁平苔蘚 (oral lichen planus) 則常呈現網狀或線條狀的白色病變,多為雙側頰黏膜對稱分佈,且亦不可刮除。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口腔念珠菌症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描述口腔病灶的具體位置、數量、顏色、型態(如偽膜性、紅斑性、萎縮性)及是否可刮除;記錄病人相關危險因子,如近期抗生素使用史、類固醇吸入劑使用、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狀態;以及治療計畫與藥物選擇的理由,特別是使用全身性抗黴菌藥物時。

治療多久看不到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適當抗黴菌藥物治療 7-14 天後,口腔念珠菌症症狀仍無明顯改善或惡化,應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醫師進行進階檢查。這可能包括口腔病灶切片以排除其他診斷(如口腔白斑、癌前病變),或進一步評估潛在的免疫功能低下問題(如 HIV 篩檢、血糖控制評估)或藥物抗藥性。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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