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鼻骨骨折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鼻骨骨折如何與單純的鼻部軟組織挫傷區分?
鼻骨骨折 (S02.2) 與鼻部軟組織挫傷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有骨骼結構的連續性中斷。鼻骨骨折通常會伴隨鼻部外觀明顯變形(如塌陷、偏斜)、觸診時有骨摩擦音或異常活動度,且疼痛感較劇烈。影像學檢查(如鼻骨X光或電腦斷層)可明確顯示骨折線。單純軟組織挫傷則主要表現為局部腫脹、瘀青和壓痛,但鼻骨結構完整,無明顯變形或骨摩擦音。
申報鼻骨骨折 (S02.2)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
鼻骨骨折申報時,可依據臨床狀況搭配多種處置代碼。常見的包括:若有鼻出血,可搭配 54010C (鼻前部鼻流血處理) 或 54021C (鼻填塞);若有鼻腔黏膜撕裂傷或傷口,可搭配 54027C (耳鼻喉局部治療-傷口處置及換藥);若合併鼻中膈血腫需引流,可搭配 54043C (其他耳鼻喉囊腫之穿刺或引流)。若後續進行鼻骨復位手術,則會申報相關手術代碼。
鼻骨骨折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鼻骨骨折的病歷記錄,為支持申報合理性,應詳實記載以下要素:明確的外傷機轉與時間;詳細的理學檢查結果,包括鼻部外觀變形程度(如偏斜、塌陷)、局部腫脹、瘀青、觸診骨摩擦音或壓痛點;鼻腔內視鏡檢查所見(如鼻腔黏膜撕裂傷、鼻中膈血腫);影像學檢查(如鼻骨X光或電腦斷層)的判讀結果;以及完整的治療計畫,包含藥物處方(種類、劑量、天數及理由)、處置項目及衛教內容。這些具體且客觀的記錄,能充分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等核刪。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