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過敏性鼻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過敏性鼻炎如何與感冒(急性鼻炎)區別?
過敏性鼻炎的症狀通常是陣發性、反覆發作,主要表現為鼻癢、打噴嚏、流清鼻水及鼻塞,較少伴隨喉嚨痛、發燒或全身倦怠。感冒則常有喉嚨痛、咳嗽、發燒等全身性症狀,鼻分泌物可能從清澈轉為黃綠色,病程通常在 7-10 天內緩解。理學檢查上,過敏性鼻炎患者的下鼻甲常呈現蒼白水腫,而感冒患者的鼻甲則可能充血發紅。
申報過敏性鼻炎 (J30.9)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有效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實記錄患者的過敏原暴露史、症狀的持續時間、頻率、嚴重度及對日常生活的影響。理學檢查結果需具體描述,例如「雙側下鼻甲黏膜蒼白水腫,可見清澈水樣分泌物」。每次回診應記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以及是否調整藥物或衛教內容。若有執行處置,需說明其必要性及操作過程,例如申報 54024C 鼻腔沖洗時,可記錄患者鼻腔分泌物多或鼻塞嚴重,沖洗後症狀改善。
過敏性鼻炎患者接受標準藥物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患者在規律使用口服抗組織胺及類固醇鼻噴劑 2-4 週後,症狀仍持續嚴重且影響生活品質,可考慮轉介至專科醫師進行進一步評估。進階檢查可能包含過敏原檢測 (如 12031C 免疫球蛋白E) 以確認特定過敏原,或鼻內視鏡檢查 (如 28002C 鼻咽鏡) 以排除鼻息肉、鼻中膈彎曲或其他結構性問題,並評估是否適合免疫療法或手術治療。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