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慢性鼻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慢性鼻炎 (J31.0) 與過敏性鼻炎 (J30.x) 在診斷上如何區分?
慢性鼻炎通常指非過敏性、非感染性的鼻腔慢性炎症,症狀持續超過 12 週,且無明確過敏原誘發。過敏性鼻炎則有明確的過敏原接觸史,且常伴隨眼睛癢、打噴嚏等過敏症狀,可透過過敏原測試 (如血清免疫球蛋白 E 或皮膚點刺試驗) 協助鑑別。
申報 J31.0 慢性鼻炎時,除了藥物治療,門診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門診可搭配鼻腔沖洗 (54024C) 衛教或執行,若鼻甲肥厚嚴重且保守治療無效,可考慮鼻內電燒術 (54013C)、鼻甲電燒灼 (65003C)、黏膜下透熱法 (65074C) 或鼻雷射手術 (65072B) 等,但需詳實記錄治療前評估及保守治療無效的證據。
慢性鼻炎患者接受常規治療多久後若無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慢性鼻炎患者若經足夠劑量及療程 (例如鼻內類固醇噴劑持續使用 6-8 週) 的藥物治療後,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甚至惡化,應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醫師進行鼻竇內視鏡檢查、鼻竇電腦斷層掃描等進階評估,以排除鼻息肉、鼻竇炎或其他結構性問題。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