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性軟疣
Molluscum contagiosum · 皮膚科(Dermatology)
ICD-10: B08.1 皮膚科 感染性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傳染性軟疣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B08.1(傳染性軟疣)時,常見注意事項:
- 傳染性軟疣常需物理性移除。申報電燒灼治療 (51005C/51006C) 或冷凍治療 (51017C/51021C/51022C) 時,病歷應詳實記載病灶數量與面積,以符合健保署「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皮膚科」中電燒灼與冷凍治療的申報原則,避免因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或 0222A (治療內容與申報項目不符) 而核刪。例如,51005C 限面積小於 2 平方公分之單純病灶。
- 傳染性軟疣病程可能持續數月至數年,且病灶可能自行消退或出現新病灶。若為連續就診,病歷應每次具體記錄病灶數量、位置、大小變化及治療反應,以證明每次就診的必要性,避免因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或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而核刪。
- 傳染性軟疣的診斷主要依賴典型臨床表現。病歷應清楚描述具中央臍窩的珍珠狀丘疹,以支持 B08.1 的診斷。若病灶型態不典型或需鑑別其他皮膚病變 (如尋常疣、汗管瘤),可考慮皮膚切片 (51001C-51003C),並檢附病理報告,以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的核刪。
傳染性軟疣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主訴右側腋下及軀幹出現多顆小丘疹約兩個月,部分有擴散趨勢,偶有搔癢感,擔心傳染給家中幼童。 |
|---|---|
| O | 理學檢查發現右側腋下及右側軀幹散佈約 10 顆 2-4mm 大小、膚色至珍珠白色、表面光滑且中央具臍窩的圓頂狀丘疹,無紅腫熱痛,周圍皮膚無明顯發炎反應。 |
| A | 傳染性軟疣 (B08.1),依據典型具中央臍窩之珍珠狀丘疹臨床表現診斷。 |
| P | 今日對右側腋下及軀幹共 10 顆傳染性軟疣病灶執行電燒灼治療 (51005C)。術後傷口塗抹抗生素藥膏 (fusidic acid cream 2% BID) 7 天,保持乾燥。衛教病患傳染性軟疣具傳染性,應避免搔抓、共用毛巾衣物,並注意手部清潔。兩週後回診評估病灶癒合狀況及是否有新病灶產生。 |
傳染性軟疣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傳染性軟疣主要治療為物理性移除,可參考電燒灼治療 (51005C 單純病灶,51006C 複雜病灶) 或冷凍治療 (51021C 單一病灶或總面積 ≤1cm²,51022C 2個病灶或總面積 >1cm² 且 ≤2cm²)。執行處置時,病歷應明確記錄病灶數量、位置及大小,以符合各處置代碼的申報條件。
- 物理性移除後,傷口可參考使用局部抗生素藥膏,如 fusidic acid cream 2% 或 mupirocin 2% ointment,每日兩次,持續 5-7 天,以預防繼發性細菌感染。
- 對於不適合物理性移除或病灶廣泛的患者,可考慮輔助性外用藥膏,例如 tretinoin cream 0.025-0.05% 每日或隔日一次,持續數週,但此類藥物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需衛教患者。
常見問題
傳染性軟疣與尋常疣在外觀上有何主要區別?
傳染性軟疣典型為表面光滑、膚色至珍珠白色、中央具臍窩的圓頂狀丘疹;尋常疣則通常表面粗糙、角化過度,且無中央臍窩。病灶分佈、傳染途徑及好發年齡層亦有差異。
申報傳染性軟疣治療時,哪些處置代碼可參考使用,並需注意哪些條件?
常見處置代碼包含電燒灼治療 (51005C/51006C) 或冷凍治療 (51017C/51021C/51022C)。申報時,病歷需詳實記載病灶數量、大小及位置,例如 51005C 限面積小於 2 平方公分,51006C 限面積大於 2 平方公分。對於臉部病灶或六歲以下兒童,冷凍治療可參考申報 51017C。
傳染性軟疣在兒童患者的治療選擇與衛教重點為何?
兒童患者因疼痛耐受度較低,物理性移除可能需局部麻醉或考量家長意願。可參考冷凍治療 (尤其臉部或六歲以下兒童可申報 51017C) 或刮除術。衛教重點包含避免搔抓以防擴散、保持個人衛生、不共用毛巾衣物,並告知病程可能持續數月至數年,但多數會自行消退。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