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囊炎
Folliculitis · 皮膚科(Dermatology)
ICD-10: L73.9 皮膚科 感染性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毛囊炎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L73.9(毛囊炎)時,常見注意事項:
- 毛囊炎申報 L73.9 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病灶數量、分佈、大小及是否有膿皰形成,以支持診斷並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核刪。
- 毛囊炎若需進行引流處置,應申報 51004C (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而非 51020C (切開排膿),後者限用於囊腫及大型膿瘍,違反可能導致 0222A (治療內容與申報項目不符) 核刪。
- 對於反覆發作的毛囊炎病例,病歷應記錄誘發因素(如刮鬍、摩擦、潮濕)及過去治療反應,以支持長期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核刪。
- 口服抗生素用於毛囊炎治療時,應記錄病灶範圍廣泛、局部治療無效或深層感染等理由,並註明療程長度,以符合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審查標準。
毛囊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主訴右大腿及臀部出現多處紅色丘疹及膿皰,伴有搔癢及輕微疼痛感,約一週前開始,自行塗抹藥膏無改善。患者表示近期工作需久坐,且流汗較多。 |
|---|---|
| O | 理學檢查發現右大腿後側及臀部有多發性紅色毛囊性丘疹及膿皰,約 0.2-0.5 公分大小,部分中央可見毛髮穿出,周圍輕度紅斑。無明顯蜂窩性組織炎跡象。 |
| A | 毛囊炎 (L73.9)。診斷依據為右大腿及臀部多發性毛囊性紅色丘疹及膿皰,伴搔癢疼痛,且病灶中央有毛髮穿出,符合典型毛囊炎表現。 |
| P | 外用:Fusidic acid cream 2% 每日兩次塗抹患部,共 7 天。口服:Cephalexin 250mg 每日四次,共 7 天。衛教:保持患部清潔乾燥,避免搔抓,穿著寬鬆透氣衣物。回診:一週後回診評估治療反應。 |
毛囊炎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輕度毛囊炎可參考外用抗生素,如 Fusidic acid cream 2% 每日兩次,或 Mupirocin ointment 2% 每日三次,療程約 7-14 天。
- 較廣泛或深層的毛囊炎,可參考口服抗生素,如 Cephalexin 250-500mg 每日三至四次,或 Doxycycline 100mg 每日一次,療程約 7-14 天。
- 若伴隨顯著發炎反應,可考慮短期併用外用弱效類固醇,如 Hydrocortisone cream 1% 每日一至兩次,但不宜長期使用。
常見問題
毛囊炎與痤瘡(青春痘)在臨床上如何區分?
毛囊炎的病灶通常是紅色丘疹或膿皰,中央常有毛髮穿出,好發於摩擦、潮濕或刮鬍部位,如背部、臀部、大腿、鬍鬚區。痤瘡則常伴有粉刺(黑頭或白頭),主要分佈於皮脂腺豐富區域,如臉部、胸部、背部,且病灶多樣性較高,包含粉刺、丘疹、膿皰、囊腫等。
毛囊炎申報 L73.9 時,哪些處置代碼可參考搭配使用?
若毛囊炎形成較大膿皰需引流,可參考申報 51004C (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若需進行傷口換藥,可參考 48011C (小換藥) 或 48012C (中換藥),依傷口大小選擇。
若毛囊炎經治療後反覆發作,病歷應記錄哪些要素以降低核刪風險?
針對反覆發作的毛囊炎,病歷應詳細記錄每次發作的部位、病灶特徵、治療反應,並探討潛在誘發因素,如職業暴露、個人衛生習慣、免疫狀態或潛在共病(如糖尿病)。同時,記錄曾使用的藥物種類、劑量與療程,以及衛教內容,以證明治療的連續性與必要性,並可考慮進一步檢查如細菌培養或轉介。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