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0.1

汗疱疹

Dyshidrotic eczema

皮膚科 · Dermatology

ICD-10 · L30.1 皮膚科 濕疹與皮膚炎

ICD-10 診斷碼

代碼
L30.1
中文名稱
汗疱疹
英文名稱
Dyshidrotic eczema
分類
濕疹與皮膚炎

汗疱疹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L30.1(汗疱疹)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汗疱疹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35歲男性,主訴雙手掌及指側反覆出現劇烈搔癢的小水泡與脫屑,約三週,搔抓後有滲液,影響工作及睡眠。
O
雙側手掌及指側可見多發性針尖至米粒大小之清澈水泡,部分融合呈較大水泡,伴隨紅斑、脫屑及輕微苔蘚化。無明顯膿皰或黴菌感染跡象。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汗疱疹如何與足癬(香港腳)區別?

汗疱疹通常為雙側對稱性分佈於手掌、腳掌及指側,特徵是深層小水泡,搔癢劇烈。足癬多為單側,常伴有脫屑、紅斑、趾間糜爛,且可透過黴菌檢查確診。汗疱疹無黴菌感染證據。

慢性汗疱疹重複申報時,病歷記錄需注意哪些要素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慢性汗疱疹重複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每次回診時病灶的具體變化(如水泡、紅斑、脫屑程度、分佈範圍)、搔癢程度、前次治療反應、衛教內容(如避免誘發因子、保濕)及本次治療計畫調整,以證明每次就診的必要性與治療的連貫性,避免 0114A 缺乏個別就醫時之具體病況。

汗疱疹治療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標準外用類固醇及口服抗組織胺治療 2-4 週仍無明顯改善,或病灶廣泛、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可考慮轉介至皮膚專科醫師評估口服免疫抑制劑、光照治療 (PUVA) 或進行貼膚試驗以排除接觸性過敏原。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用 OPDSTAR 自動檢查核刪風險

輸入「汗疱疹」,系統自動帶入 L30.1 並比對核刪規則,即時提醒高風險項目。

免費試用 OPD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