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5.9

接觸性皮膚炎

Contact dermatitis

皮膚科 · Dermatology

ICD-10 · L25.9 皮膚科 濕疹與皮膚炎

ICD-10 診斷碼

代碼
L25.9
中文名稱
接觸性皮膚炎
英文名稱
Contact dermatitis
分類
濕疹與皮膚炎

接觸性皮膚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L25.9(接觸性皮膚炎)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接觸性皮膚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35歲男性,主訴右手臂內側及手腕處紅疹、劇癢、水泡約3天。患者表示3天前曾接觸新購買的植物,之後開始出現症狀。癢感嚴重影響睡眠。
O
右手臂內側及手腕可見線狀分佈之紅斑、多發性水泡及部分滲液,邊界清晰。病灶周圍皮膚無明顯紅腫熱痛。無全身性症狀。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接觸性皮膚炎與異位性皮膚炎?

接觸性皮膚炎病灶常界線分明,分佈與接觸原相關,可為急性水泡、滲液或慢性苔癬化。異位性皮膚炎則常有家族史,病灶好發於屈側,常伴有慢性搔癢與皮膚乾燥。

接觸性皮膚炎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進一步檢查?

經標準治療2-4週後,若病灶仍持續惡化或未見明顯改善,可考慮進行貼膚試驗 (patch test) 以確認過敏原,或轉介至專科醫師評估其他鑑別診斷。

慢性接觸性皮膚炎重複申報時,病歷應加強記錄哪些內容?

慢性接觸性皮膚炎重複申報時,病歷應詳細記錄病灶的持續性、面積變化、治療反應、是否已排除或避免已知接觸原,以及每次就診時的具體病況描述,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避免0114A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之核刪。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用 OPDSTAR 自動檢查核刪風險

輸入「接觸性皮膚炎」,系統自動帶入 L25.9 並比對核刪規則,即時提醒高風險項目。

免費試用 OPD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