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接觸性皮膚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接觸性皮膚炎與異位性皮膚炎?
接觸性皮膚炎病灶常界線分明,分佈與接觸原相關,可為急性水泡、滲液或慢性苔癬化。異位性皮膚炎則常有家族史,病灶好發於屈側,常伴有慢性搔癢與皮膚乾燥。
接觸性皮膚炎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進一步檢查?
經標準治療2-4週後,若病灶仍持續惡化或未見明顯改善,可考慮進行貼膚試驗 (patch test) 以確認過敏原,或轉介至專科醫師評估其他鑑別診斷。
慢性接觸性皮膚炎重複申報時,病歷應加強記錄哪些內容?
慢性接觸性皮膚炎重複申報時,病歷應詳細記錄病灶的持續性、面積變化、治療反應、是否已排除或避免已知接觸原,以及每次就診時的具體病況描述,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避免0114A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之核刪。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