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燒傷 <10% BSA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燒傷 <10% BSA 如何與面積較大的燒傷區別?
燒傷 <10% BSA (T31.0) 主要與燒傷面積較大 (T31.1-T31.9) 區別。T31.0 指總體表面積燒傷小於 10%,通常可在門診處理。若燒傷面積超過 10% BSA,尤其是成人二度燒傷面積大於 15% 或三度燒傷面積大於 10%,則屬於中重度燒傷,應考慮轉介至燒傷中心或急診處理。病歷記錄時,應明確記載燒傷面積估計方式與結果。
申報燒傷 <10% BSA (T31.0)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燒傷 <10% BSA (T31.0) 申報時,可參考搭配皮面創傷處理(燒灼傷)-≤10 BSA (48014C) 進行初次清創與包紮,後續換藥則可申報皮面創傷換藥(燒灼傷)-≤10 BSA (48018C)。若傷口較小且為淺層,亦可考慮申報小換藥 (48011C) 或傷口處置 (48010C),但需與病歷記載的傷口大小及處置內容相符。
燒傷傷口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淺二度燒傷在適當治療下,通常於 2-3 週內癒合。若燒傷傷口在 2 週後仍無明顯癒合跡象,或出現感染惡化(如紅腫熱痛加劇、膿液、異味、發燒)、疼痛加劇、深度加深(如從淺二度轉為深二度或三度),則應考慮轉介至燒傷專科醫師評估,或進行進一步的傷口清創、植皮等處置。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