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念珠菌症

Oral candidiasis · 牙科(Dentistry)

ICD-10: B37.0 牙科 口腔黏膜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B37.0
中文名稱
口腔念珠菌症
英文名稱
Oral candidiasis
分類
口腔黏膜疾病

口腔念珠菌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B37.0(口腔念珠菌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口腔念珠菌症 (B37.0) 診斷應詳實記載病灶的具體形態,例如乳白色斑塊是否可刮除、刮除後下方黏膜的狀況 (如紅色糜爛面),以及病灶分佈位置。病歷若未具體記載主訴或發現,可能導致核刪 (0203D)。
  • 處方抗黴菌藥物時,病歷應記錄患者的危險因子,例如長期使用抗生素、類固醇、免疫功能低下、糖尿病控制不佳或假牙配戴狀況,以支持用藥的必要性及療程長度。若不符合藥物許可證及仿單規定,可能導致核刪 (0215D)。
  • 申報 92066C (嚴重口腔潰瘍處置) 應明確記載口腔念珠菌症的病灶範圍、嚴重程度及處置內容,以支持其必要性。若無具體醫療處置內容,可能導致核刪 (0212D)。
  • 當口腔念珠菌症的臨床表現不典型或治療反應不佳時,病歷應記錄鑑別診斷的考量,例如與口腔白斑、扁平苔蘚等疾病的區別依據,避免因病歷記載內容與申報不符而核刪 (0102D)。

口腔念珠菌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患者主訴口腔內有白色斑塊約一週,伴隨輕微灼熱感,進食時不適,尤其在食用刺激性食物後加劇。過去病史有糖尿病控制不佳。
O口腔黏膜檢查可見雙頰內側、舌背及軟腭處散佈多處乳白色、可刮除之斑塊,刮除後下方黏膜呈紅色糜爛面。舌乳頭萎縮。無明顯淋巴結腫大。
A口腔念珠菌症 (B37.0)。診斷依據為典型可刮除之乳白色斑塊,刮除後下方呈紅色糜爛面,且患者有糖尿病史為危險因子。
P處方 Nystatin 口服懸液 100,000 U/mL,每次 5 mL,每日四次,含漱後吞服,共 7 天。衛教患者保持口腔衛生,清潔假牙,並建議回診追蹤血糖控制。安排一週後回診評估治療反應。

口腔念珠菌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Nystatin 口服懸液 (oral suspension) 100,000 U/mL:每次 5 mL,每日四次,含漱後吞服,療程 7-14 天。此為台灣門診常見處方。
  • Miconazole 口腔凝膠 (oral gel) 2%:每日四次,每次取少量塗抹於患部,療程 7-14 天。塗抹後避免立即進食或飲水。
  • Fluconazole 口服錠 50 mg:每日一次,療程 7-14 天。此藥物適用於嚴重或對局部治療反應不佳的病例,使用前需評估患者肝腎功能及藥物交互作用。

常見問題

口腔念珠菌症與口腔白斑如何區別?

口腔念珠菌症的白色斑塊多數可被刮除,刮除後下方常露出紅色糜爛面;口腔白斑則通常無法刮除,且被視為癌前病變。病歷記錄應明確記載是否可刮除,以利鑑別。

申報口腔念珠菌症 (B37.0)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申報 B37.0 時,可搭配一般診察費。若病灶嚴重或伴隨潰瘍,可參考申報 92066C (嚴重口腔潰瘍處置),但病歷需詳實記錄病灶範圍、嚴重程度及處置內容。若需進行切片以排除其他病變 (如白斑),可參考 92067B (癌前病變軟組織切片) 及 25003C 或 25004C (外科病理)。

口腔念珠菌症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經標準抗黴菌藥物治療 7-14 天後,若口腔念珠菌症狀或病灶無明顯改善,應重新評估診斷,排除其他口腔病變,並考慮轉介至口腔醫學專科或感染科,以進一步檢查是否有潛在免疫功能低下、藥物抗藥性或其他系統性疾病。

牙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牙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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