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根分叉病變
Furcation involvement · 牙科(Dentistry)
ICD-10: K05.31 牙科 牙周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牙根分叉病變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K05.31(牙根分叉病變)時,常見注意事項:
- K05.31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牙根分叉處探測深度、水平及垂直骨喪失程度,並輔以清晰之根尖周 X 光片 (34001C) 或咬翼式 X 光片 (34002C) 佐證,以避免 0203D (病歷未具體記載主訴或發現或診斷或治療等情形無法支持其診斷及治療之必要性) 核刪。
- 針對牙根分叉病變進行牙周處置 (如 91006C 齒齦下括除術),病歷應具體描述受影響牙齒的牙根分叉級別 (如 Glickman's 分級),並記錄治療前後的探測深度與附著喪失變化,以支持處置的必要性。
- 若牙根分叉病變合併急性感染需申報切開排膿 (92003C, 92004C) 或抗生素處方,病歷應明確記載感染部位、紅腫熱痛等臨床症狀,以及抗生素使用理由與療程天數,避免 0215D (不符藥物許可證及仿單規定) 或不必要用藥的核刪。
- 牙根分叉病變的診斷應與單純牙周炎 (K05.30) 區分,病歷記錄需特別強調牙根分叉區域的骨質破壞與探測結果,而非僅泛稱牙周袋深度,以確保診斷的精確性。
牙根分叉病變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主訴左下第一大臼齒區近期常塞食物,刷牙時易出血,偶有悶痛感,已持續約2個月。 |
|---|---|
| O | 左下第一大臼齒 (36) 頰側牙根分叉處探測深度達 6mm,探針可水平進入超過 3mm (Glickman's Grade II)。探測時有出血。根尖周 X 光片顯示牙根分叉區有明顯放射線透射區,骨質喪失明顯。牙齒無動搖度。 |
| A | 左下第一大臼齒 (36) 牙根分叉病變 (K05.31)。診斷依據為牙根分叉處探測深度達 6mm,探針可水平進入超過 3mm,且根尖周 X 光片顯示牙根分叉區有明顯骨質破壞。 |
| P | 治療計畫: 1. 進行左下象限齒齦下括除術 (含牙根整平術) (91006C)。 2. 口腔衛生指導 (OHI)。 3. 疼痛時可服用 Acetaminophen 500mg,每次 1 錠,每日 3 次,共 3 天。 4. 兩週後回診評估牙周狀況。 |
牙根分叉病變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牙根分叉病變術後疼痛,可參考 Acetaminophen 500mg,每次 1 錠,每日 3 次,連續 3-5 天。
- 若牙根分叉病變合併急性感染或蜂窩性組織炎,可參考 Amoxicillin 500mg,每次 1 錠,每日 3 次,連續 7 天。
- 嚴重牙周感染或膿瘍,可考慮合併使用 Metronidazole 250mg,每次 1 錠,每日 3 次,連續 7 天,並告知患者可能產生之腸胃不適。
常見問題
牙根分叉病變 (K05.31) 如何與一般慢性牙周炎 (K05.30) 區別?
牙根分叉病變特指多根牙(如大臼齒)的牙根分叉區域發生牙周組織破壞與骨質喪失。區別重點在於臨床探測時,探針可水平進入牙根分叉區,且根尖周 X 光片可見該區域有明顯的放射線透射區。一般慢性牙周炎則主要表現為牙周袋形成、附著喪失及牙槽骨水平吸收,不一定涉及牙根分叉區的特殊破壞。
申報 K05.31 牙根分叉病變時,可搭配哪些健保處置代碼?
牙根分叉病變的治療常涉及牙周處置,可搭配 91006C (齒齦下括除術含牙根整平術) 進行基礎治療。若合併急性感染,可申報 92003C (切開排膿小) 或 92004C (切開排膿大)。若牙齒預後不佳需拔除,則可申報 92013C (簡單性拔牙) 或 92014C (複雜性拔牙)。診斷時需搭配 34001C (根尖周 X 光攝影) 或 34002C (咬翼式 X 光攝影) 進行影像學評估。
牙根分叉病變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降低核刪風險的關鍵在於詳細且具體的記錄。病歷應包含:主訴、客觀檢查結果(如牙根分叉處探測深度、探針水平進入程度、出血指數、牙齒動搖度)、牙根分叉病變的臨床分級(如 Glickman's 分級)、清晰可辨的術前 X 光片(標示牙位),以及詳細的治療計畫與處置內容。這些記錄可支持診斷的必要性與治療的合理性,避免 0203D (病歷未具體記載主訴或發現或診斷或治療等情形無法支持其診斷及治療之必要性) 等核刪。
牙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牙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