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牙周-牙髓合併病變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牙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牙周-牙髓合併病變與單純牙周病或單純牙髓病變如何區分?
牙周-牙髓合併病變同時具備牙髓壞死或發炎的症狀(如冷熱測無反應、叩診疼痛)及牙周組織破壞的證據(如深牙周囊袋、牙齒動搖、牙齦膿液)。單純牙周病通常牙髓活力正常,而單純牙髓病變則無明顯牙周囊袋或廣泛骨質流失。X光片顯示病變同時影響根尖周及牙周側方骨質是關鍵鑑別點。
申報 K05.30 時,哪些處置代碼常搭配使用?
牙周-牙髓合併病變常需根管治療與牙周治療。常見搭配處置代碼包含根管治療相關的 92035B (神經撕除法)、90012C (橡皮障防濕裝置),以及牙周治療相關的 91001C (牙周病緊急處置)、91006C (齒齦下括除術)。此外,診斷用的 34001C (根尖周 X光攝影) 也是必要項目。
牙周-牙髓合併病變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在於詳細記錄牙髓活力測試結果、牙周探測深度、牙齒動搖度、膿液引流情況,並附上清晰的術前、術中、術後 X光片 (34001C) 以佐證病變範圍與治療進度。治療計畫應明確說明根管治療與牙周治療的順序與必要性,避免違反病歷記載內容與申報不符 (0102D) 或未具體記載診斷或治療等情形 (0203D) 的核刪。
牙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牙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