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代碼
F51.8中文名稱
其他睡眠障礙
英文名稱
Other sleep disorders not due to substance
分類
精神行為(F碼)
其他睡眠障礙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中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F51.8「其他睡眠障礙」與F51.0「非器質性失眠症」的鑑別重點為何?
F51.8通常指不符合F51.0、F51.1或其他特定睡眠障礙診斷標準,但仍有明顯睡眠困擾的情況。F51.0「非器質性失眠症」則通常指持續性入睡或維持睡眠困難,導致日間功能受損,且符合特定的頻率與時程標準(例如每週至少三次,持續至少一個月)。病歷記錄需詳細描述患者的具體睡眠模式與困擾,以支持F51.8的診斷,並說明排除其他更明確診斷的理由。
申報F51.8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細記錄患者的睡眠主訴(如入睡時間、夜醒次數、清醒時間、多夢情況、日間疲憊程度),發病時間與持續時長,過去治療史,以及排除其他特定睡眠障礙的理由。此外,應記錄中醫四診資料(望聞問切),辨證論治過程,並說明處方用藥或針灸治療的依據,以及每次治療後的療效評估與調整,避免病歷內容雷同或過於簡略。
中醫治療F51.8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對於F51.8患者,若經過2-4週的中醫治療後,睡眠困擾仍無明顯改善,或日間功能受損加劇,可考慮轉介至西醫睡眠專科進行進一步評估,例如睡眠多項生理檢查 (PSG) 以排除潛在的睡眠呼吸中止症、不寧腿症候群等器質性病變,或轉介精神科評估是否有潛在情緒障礙。
中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中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