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代碼
K59.9中文名稱
腸功能性疾患
英文名稱
Functional intestinal disorder, unspecified
分類
消化系統(K碼)
腸功能性疾患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中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腸功能性疾患 (K59.9) 與大腸激躁症 (K58.x) 在中醫申報上如何區別?
K59.9 腸功能性疾患是一個較廣泛的功能性診斷,包含多種功能性腸道疾病,而大腸激躁症 (K58.x) 是其中一種具體類型。申報 K59.9 時,病歷應詳述患者症狀符合功能性腸道紊亂但尚未完全符合 IBS 診斷標準(如羅馬準則)的情況,或作為初步診斷。若症狀明確符合 IBS 診斷,則應優先申報 K58.x。病歷記載需具體描述腹痛與排便習慣改變的關係,以及症狀持續時間等,以支持診斷。
腸功能性疾患患者若經中醫治療一段時間仍無改善,何時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患者經中醫積極治療 4-6 週後,主要症狀(如腹痛、排便習慣改變)仍無明顯改善,或出現新的警示症狀(如體重減輕、夜間腹瀉、血便、貧血、發燒等),則應考慮轉介至西醫胃腸科進行進一步的器質性病變篩查,例如再次評估胃腸鏡、影像學檢查或實驗室檢查,以排除潛在的嚴重疾病。
申報 K59.9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 K59.9 核刪風險的關鍵在於病歷的完整性與特異性。病歷應詳細記載患者的主訴(腹痛、腹脹、排便異常的性質、頻率、持續時間)、發病經過、相關誘因(如情緒壓力、飲食)、西醫檢查排除器質性病變的結果(若有),以及中醫四診合參的具體所見(如舌脈、腹部觸診)。每次回診應記錄症狀的變化、治療反應及處方調整的理由,避免病歷內容雷同 (0112C) 或過於簡略 (0191C),以充分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中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中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