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腹瀉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中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此疾病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腹瀉 (R19.7) 屬於非特指性診斷。區別急性與慢性腹瀉,急性腹瀉病程通常少於兩週,多與感染或飲食不潔有關;慢性腹瀉則病程超過四週,需考慮腸道功能性或器質性病變。中醫辨證需區分寒濕、濕熱、脾虛、肝鬱等不同證型,以選擇相應方藥。
腹瀉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主訴(腹瀉頻次、糞便性狀、伴隨症狀)、具體的理學檢查發現(如舌脈、腹部觸診)、明確的中醫辨證論治過程與結果、處方用藥與辨證結果的對應性、衛教內容與回診安排。這些細節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合理性。
治療多久看不到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腹瀉經中醫治療3-5天後症狀無明顯改善,或出現脫水加重、高燒、血便、劇烈腹痛等警示症狀,應考慮轉介至西醫進行進一步檢查,如糞便常規、糞便培養、血液檢查或影像學檢查,以排除感染性腸炎、發炎性腸道疾病或其他器質性病變。
中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中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