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69.10

腦出血後遺症

Unspecified sequelae of nontraumatic intracerebral hemorrhage

復健科 · 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 I69.10 復健科 腦血管疾病復健

ICD-10 診斷碼

代碼
I69.10
中文名稱
腦出血後遺症
英文名稱
Unspecified sequelae of nontraumatic intracerebral hemorrhage
分類
腦血管疾病復健

腦出血後遺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I69.10(腦出血後遺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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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出血後遺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58歲男性,三個月前因腦出血導致右側肢體無力,說話不清。目前右側肢體僵硬,行走不穩,日常生活需家人協助。
O
意識清楚,定向力尚可。右側肢體肌力:上肢近端 3/5,遠端 2/5;下肢近端 3/5,遠端 3/5。右側上肢屈曲痙攣,Modified Ashworth Scale (MAS) 肘關節屈肌 3 級,腕關節屈肌 2 級。右側踝關節馬蹄足變形,MAS 腓腸肌 2 級。步態不穩,需單拐及家人少量扶持下短距離行走。構音困難,理解力尚可,表達詞彙量減少。巴氏量表 50 分。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腦出血後遺症(I69.10)如何與急性腦出血(I60-I62)區別?

I69.10 特指腦出血事件發生後,急性期已過,神經功能缺損已趨於穩定或進展緩慢的「後遺症」階段。與急性腦出血(I60-I62)的主要區別在於發病時間與病程穩定性。診斷 I69.10 時,病歷應明確記錄腦出血的發病日期,並強調目前處理的是其穩定後的慢性功能障礙,而非急性期的搶救或病況惡化。

申報腦出血後遺症(I69.10)時,復健科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腦出血後遺症(I69.10)在復健科申報時,可搭配多種處置代碼。常見的物理治療項目包含 43006C (中度治療 Moderate)、42018C (中度治療-複雜)、42019C (複雜治療) 等,依患者功能障礙程度與治療複雜度選擇。若有嚴重痙攣,可參考 41005C (抗痙攣阻斷術)。此外,職能治療(如副木製作 43010C, 43014C)及語言治療亦是常見的搭配項目。

腦出血後遺症的慢性病例重複申報復健治療時,病歷記錄需注意哪些證明?

腦出血後遺症屬於慢性疾病,重複申報復健治療時,病歷記錄需每次更新患者的具體功能進展、遇到的瓶頸、治療目標的調整,以及為何仍需持續復健的理由。避免病歷內容每次雷同(核刪代碼 0114A)。可參考記錄巴氏量表、Fugl-Meyer 評估、Modified Ashworth Scale 等量化指標的變化,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與有效性。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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