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代碼
M65.30中文名稱
板機指
英文名稱
Trigger finger, unspecified finger
分類
手腕與下肢疼痛
板機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板機指與德奎文氏症 (De Quervain's tenosynovitis) 如何區分?
板機指 (M65.30) 的主要特徵是手指屈伸時在掌指關節處有卡頓、鎖定或彈跳感,且 A1 滑車處有壓痛或可觸及結節。德奎文氏症則主要表現為手腕橈側(拇指側)疼痛,特別是在拇指與手腕同時活動時加劇,Finkelstein's test 通常為陽性。兩者疼痛位置與誘發動作不同。
板機指接受復健治療多久未改善,應考慮轉介外科評估?
板機指經由保守治療(如藥物、物理治療、副木固定)約 4-6 週後若症狀仍持續且嚴重影響功能,或局部類固醇注射後效果不彰或復發,可考慮轉介手外科醫師評估是否需要手術治療。
申報板機指復健治療時,病歷應記錄哪些關鍵要素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申報板機指復健治療時,病歷應明確記錄每次治療前的具體症狀(如卡頓頻率、疼痛程度)、理學檢查發現(如 A1 滑車壓痛、結節大小、卡頓程度),以及治療後的反應與功能改善情形。同時,需有明確的復健處方、實際治療日期,並避免每次病歷內容雷同,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與個別性,降低 0114A 或 0181A 的核刪風險。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