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自閉症類群障礙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自閉症類群障礙 (F84.0) 在復健科門診中,如何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ADHD) 或智能障礙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進行鑑別診斷?
F84.0 的核心特徵為社交溝通與互動的質性缺陷,以及重複行為與受限興趣。ADHD 主要表現為注意力不集中、過動與衝動,其社交困難通常是次發於注意力問題。智能障礙則以全面性認知功能受損為主。在復健評估時,需仔細觀察兒童的社交動機、共同注意力、非語言溝通技巧及行為彈性,F84.0 兒童即使智力正常,仍會表現出社交互動的困難,且其重複行為模式通常比 ADHD 兒童更為刻板與固著。
為降低自閉症類群障礙 (F84.0) 復健治療的核刪風險,病歷記錄應著重哪些關鍵要素?
病歷記錄應詳載兒童的發展史、具體行為觀察(如眼神接觸頻率、對呼名反應、口語表達內容、重複行為模式)、標準化評估結果(如發展量表分數、感覺統合評估結果),以及每次治療的個別化目標、執行內容、兒童當日參與度與進步狀況。特別是對於長期治療,需定期更新功能性目標與進度,並記錄家長衛教內容與居家練習建議,以證明治療的必要性與個別化,避免 0114A (病歷內容雷同) 等核刪。
若自閉症類群障礙 (F84.0) 兒童在復健治療一段時間後,仍未見顯著進步,復健科醫師何時應考慮轉介至其他專科?
若經過 6-12 週的密集復健治療,兒童在社交溝通、行為管理或功能性技能方面仍無明顯進步,或出現新的、嚴重的行為問題(如自傷、攻擊行為),則應考慮轉介至兒童精神科或神經科進行進一步評估。這可能需要藥物介入以管理共病症狀(如焦慮、過動、情緒不穩),或需排除其他潛在的神經學問題,以確保兒童獲得最全面的照護。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