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肺症
Pneumoconiosis · 胸腔科(Pulmonology)
ICD-10: J64 胸腔科 間質性肺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塵肺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J64(塵肺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塵肺症 (J64)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載患者職業史、暴露物質種類與暴露時間,以及胸部影像學(X光或CT)的具體發現,以支持診斷。缺乏相關佐證資料可能導致 0181A 核刪。
- 針對塵肺症患者的肺功能檢查(如 17004C 標準肺量測定、17009B 一氧化碳肺瀰散量測定),應記錄檢查結果與病程變化,以評估疾病進展及治療反應。若無具體變化或治療計畫調整,可能被視為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 塵肺症的治療主要為支持性療法,若處方支氣管擴張劑或類固醇,病歷須明確記載患者呼吸困難、咳嗽等症狀的具體改善情況,或肺功能惡化證據,以避免 0010A 治療不符醫療常規的核刪。
- 若患者同時有其他慢性呼吸道疾病,塵肺症 (J64) 的診斷與治療應與其他疾病的病程和治療區分,避免病歷記載內容雷同,導致 0113A 或 0114A 的核刪。
塵肺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58歲男性,曾任礦工30年,近半年來活動後呼吸困難加劇,伴有慢性咳嗽,痰量不多,無發燒。 |
|---|---|
| O | 呼吸音粗糙,雙側下肺野可聞及細囉音。杵狀指不明顯。SpO2 92% on RA。胸部X光顯示雙側肺野瀰漫性結節狀陰影,以中下肺葉為主,部分融合形成大塊狀陰影。肺功能報告 (17004C) 顯示限制性通氣功能障礙 (FVC 60% predicted, FEV1/FVC 85%)。 |
| A | 塵肺症 (J64)。診斷依據為長期粉塵暴露史、典型胸部X光影像學表現(瀰漫性結節狀陰影,大塊狀陰影形成)、以及限制性通氣功能障礙的肺功能檢查結果。 |
| P | 藥物:吸入型支氣管擴張劑 Tiotropium bromide 18 mcg/capsule,每日一次,持續使用。口服 N-acetylcysteine 600 mg,每日兩次,改善痰液黏稠度,持續一個月。衛教:戒菸,避免再次接觸粉塵,定期接種流感及肺炎鏈球菌疫苗。回診:一個月後回診評估症狀改善及藥物耐受性,考慮轉介職業醫學科評估。 |
塵肺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針對塵肺症引起的呼吸困難症狀,可參考處方長效型吸入性抗膽鹼劑,如 Tiotropium bromide 18 mcg,每日一次,以改善氣道阻塞。
- 若患者有慢性咳嗽伴隨痰液黏稠,可使用口服黏液溶解劑,如 N-acetylcysteine 600 mg,每日兩次,療程可持續數週至數月,以利痰液排出。
- 對於合併低血氧的塵肺症患者,可評估居家氧氣治療的必要性,並申報相關評估處置,如 17023B 六分鐘步行測試,以佐證氧氣治療的依據。
常見問題
塵肺症與特發性肺纖維化 (IPF) 或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如何區別?
塵肺症的診斷關鍵在於明確的職業粉塵暴露史,並結合胸部影像學上典型的瀰漫性結節狀陰影或大塊狀陰影。特發性肺纖維化則無明確暴露史,影像學常呈現蜂窩肺樣變化。慢性阻塞性肺病主要與吸菸史相關,肺功能以阻塞性通氣功能障礙為主,且影像學表現為肺氣腫或支氣管壁增厚。
申報塵肺症 (J64)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追蹤?
塵肺症的診斷與追蹤,可搭配 17004C 標準肺量測定、17009B 一氧化碳肺瀰散量測定,以評估肺功能受損程度。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檢查結果應詳實記錄。若有呼吸困難加劇,可考慮 17023B 六分鐘步行測試評估活動耐受度。
塵肺症患者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降低塵肺症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職業暴露史(暴露物質、時間、防護措施)、完整的理學檢查發現、胸部影像學(X光或CT)的具體描述與報告、肺功能檢查(如 17004C, 17009B)的結果與趨勢、以及每次就診時症狀(如呼吸困難、咳嗽、痰量)的變化與治療反應。這些資料有助於支持診斷的正確性及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或 0114A 等核刪。
胸腔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胸腔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