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病理性骨折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骨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病理性骨折與一般創傷性骨折在診斷上有何主要區別?
病理性骨折的發生通常是骨骼在無明顯或輕微外力下斷裂,主因是骨骼結構已被潛在疾病(如腫瘤、骨質疏鬆、感染)破壞或弱化。創傷性骨折則通常有明確且足夠強度的外力導致。影像學檢查是關鍵,病理性骨折的X光片常顯示骨質破壞、骨皮質變薄或髓腔內異常病灶,而創傷性骨折則多為骨骼結構正常下的斷裂。
申報 M80.00 病理性骨折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
針對病理性骨折,除了骨折復位與固定手術(如髓內釘固定術、骨板固定術等,依部位與複雜度選擇不同代碼)外,若懷疑腫瘤為病因,可參考申報 62062C 腫瘤組織檢查切片術。術後傷口照護可申報 48010C 傷口處置或 48011C 小換藥等。若需住院,則有相關住院處置費用。
為降低病理性骨折申報的核刪風險,病歷記錄應特別強調哪些要素?
病歷記錄應明確記載骨折發生的「無外傷或輕微外傷史」,並詳述「潛在病因」的診斷依據,如惡性腫瘤病史、骨質密度報告、感染指標等。影像學報告(X光、CT、MRI)應清楚描述骨折型態及周圍骨質異常,並將報告內容納入病歷。治療計畫需說明如何同時處理骨折與潛在病因,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與合理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的核刪。
骨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骨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