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結膜異物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結膜異物如何與角膜異物或結膜結石區別?
結膜異物 (T15.1) 位於結膜表面或埋入結膜組織,移除後通常不留疤痕。角膜異物 (T15.0) 則附著或嵌入角膜,移除後可能留下角膜疤痕或感染風險較高,需使用 53010C (角膜異物除去術)。結膜結石 (H11.1) 是結膜腺體分泌物鈣化形成,通常為黃白色,多數無症狀或僅有輕微異物感,移除使用 53026C (結膜結石摘除)。區別重點在於異物的位置、性質及移除方式。
申報結膜異物 (T15.1)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結膜異物 (T15.1) 申報時,若進行異物移除,可搭配 53025C (結膜表面異物除去術)。若僅為檢查與藥物治療,則不需申報處置碼。若有合併其他問題,如睫毛倒插導致異物感,則可考慮 53001C (睫毛拔除術)。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結膜異物申報的核刪風險?
病歷記錄應詳述異物進入眼睛的病史、具體位置 (例如:『右眼下穹窿結膜』)、異物性質 (例如:『黑色點狀』)、移除方式 (例如:『局部麻醉後以無菌棉棒移除』)、移除後結膜狀況、以及患者症狀改善情形。明確記錄這些細節有助於支持診斷 T15.1 及處置 53025C 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 的核刪。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