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急性結膜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急性結膜炎如何與其他常見的紅眼疾病區分?
急性結膜炎主要表現為結膜充血、分泌物、異物感、輕微畏光,通常不伴有明顯視力下降或劇烈眼痛。與之區別的疾病包括:角膜炎(常有明顯眼痛、畏光、視力下降,角膜可能混濁或有螢光染色陽性)、急性虹彩炎(常有中度眼痛、畏光、視力下降,瞳孔可能變小或不規則,前房有發炎反應)、急性青光眼(常有劇烈眼痛、頭痛、噁心嘔吐、視力急劇下降,眼壓明顯升高,瞳孔散大且對光反應差)。臨床診斷需綜合病史、理學檢查及必要時的眼壓測量、角膜螢光染色等輔助檢查。
急性結膜炎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急性結膜炎在適當治療下,症狀通常在 3-5 天內開始改善。若治療 3-5 天後症狀仍持續惡化、出現劇烈眼痛、視力明顯下降、角膜出現病變(如潰瘍、浸潤)、或懷疑有其他併發症(如偽膜形成、眼瞼蜂窩性組織炎)時,應考慮轉介至眼科專科醫師進行進一步檢查或調整治療方案。
申報 H10.30 急性結膜炎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為支持申報合理性,病歷應詳實記錄患者的發病時間、主訴症狀(如分泌物性質、有無搔癢、疼痛程度、畏光、流淚),以及客觀檢查結果,包括:雙眼視力、結膜充血的型態(瀰漫性、局部)、有無乳突或濾泡增生、分泌物量與性質、角膜是否清澈、有無前房發炎反應、瞳孔大小及對光反應、眼壓。此外,應記錄治療計畫的選擇理由(特別是抗生素或類固醇的使用)、對患者的衛教內容,以及後續追蹤的安排,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