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代碼
E11.40中文名稱
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
英文名稱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with diabetic neuropathy, unspecified
分類
周邊神經疾病
所屬專科
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如何與其他常見周邊神經病變區別?
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主要為遠端對稱性多發性神經病變,常伴有糖尿病史及血糖控制不佳。鑑別診斷時,需排除其他原因,例如:維生素B12缺乏症 (可抽血檢測B12濃度)、酒精性神經病變 (需評估飲酒史)、甲狀腺功能低下 (可檢測甲狀腺功能)、藥物引起 (如化療藥物) 或其他自體免疫疾病。神經傳導檢查 (例如 20019B 感覺神經傳導速度) 可協助區分神經軸索病變或髓鞘病變,並評估病變分佈。
申報 E11.40 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診斷或追蹤 E11.40 時,可參考申報神經學檢查處置代碼,例如 20019B (感覺神經傳導速度)、20016B (下肢運動神經傳導速度) 以評估神經功能受損程度。若有自主神經病變疑慮,可考慮 18045B (傾斜床檢查)。病歷應清楚記載執行這些檢查的臨床必要性與適應症。
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糖尿病病史 (診斷年限、血糖控制狀況、HbA1c值)、周邊神經病變的具體症狀描述 (發病時間、性質、部位、嚴重度、影響生活品質)、完整的神經學理學檢查發現 (感覺、運動、反射、自主神經功能評估,如單股尼龍絲檢查結果)、鑑別診斷的考量與排除過程、治療計畫 (藥物選擇理由、劑量調整、療程長度) 及衛教內容。每次回診應記錄症狀變化、血糖控制及藥物反應,避免重複記載,以符合健保署審查原則,避免 0114A 或 0181A。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