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29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

Other postherpetic nervous system involvement

神經科 · Neurology

ICD-10 · B02.29 神經科 周邊神經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B02.29
中文名稱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
英文名稱
Other postherpetic nervous system involvement
分類
周邊神經疾病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B02.29(帶狀皰疹後神經痛)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王先生,65歲,主訴右胸壁自T4皮節處持續性灼熱、電擊樣疼痛已超過6個月,疼痛程度約VAS 7/10,夜間尤甚,輕觸衣物即感劇痛 (異感痛),嚴重影響睡眠及日常生活。半年前曾於同部位發生帶狀皰疹,皮疹約1個月後癒合,但疼痛未曾緩解。
O
右側T4皮節處可見散在性色素沉著斑及輕微疤痕組織。該區域對輕觸及冷刺激有明顯痛覺過敏 (hyperalgesia) 及異感痛 (allodynia)。觸診無明顯壓痛。神經學檢查:感覺功能於T4皮節處異常,其餘皮節感覺正常。運動功能及深層肌腱反射正常。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帶狀皰疹後神經痛 (B02.29) 與急性帶狀皰疹疼痛 (B02.9)?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的診斷關鍵在於疼痛持續時間。B02.29 專指帶狀皰疹皮疹癒合後,疼痛仍持續超過三個月的狀況。急性帶狀皰疹疼痛 (B02.9) 則是指皮疹發作期間至皮疹癒合後三個月內的疼痛。病歷記錄應明確記載皮疹發作與癒合日期,以及疼痛持續的時程。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要素包括:明確記錄帶狀皰疹發作史、皮疹癒合日期及疼痛持續超過三個月的證明。詳細描述疼痛性質 (如灼熱、電擊、刺痛)、程度 (VAS評分)、分佈區域 (皮節),以及異感痛或痛覺過敏等神經病變特徵。此外,每次回診應記錄治療反應、藥物調整及副作用,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

申報帶狀皰疹後神經痛時,可參考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的治療主要為藥物,但若藥物效果不佳,可考慮搭配神經阻斷術。例如,若疼痛局限於特定末梢神經分佈區域,可參考申報 47051C 末梢神經阻斷術。病歷需清楚記載執行處置的理由、部位及術後評估,以支持其必要性。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用 OPDSTAR 自動檢查核刪風險

輸入「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系統自動帶入 B02.29 並比對核刪規則,即時提醒高風險項目。

免費試用 OPD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