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1.0

格乙巴利症候群

Guillain-Barre syndrome

神經科 · Neurology

ICD-10 · G61.0 神經科 周邊神經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61.0
中文名稱
格乙巴利症候群
英文名稱
Guillain-Barre syndrome
分類
周邊神經疾病

格乙巴利症候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G61.0(格乙巴利症候群)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格乙巴利症候群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45歲男性,主訴兩週前開始雙下肢麻木無力,逐漸向上延伸至雙上肢,現已無法自行站立,伴有吞嚥困難及聲音沙啞。
O
意識清楚,雙側瞳孔等大對光反應正常。顱神經檢查顯示第九、十對顱神經功能受損,吞嚥反射減弱。四肢肌力:雙上肢近端 3/5,遠端 2/5;雙下肢近端 2/5,遠端 1/5。深部肌腱反射:四肢均消失。感覺檢查:雙下肢手套襪套型感覺減退。自主神經功能:心跳稍快,血壓偏低。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格乙巴利症候群 (GBS) 與慢性發炎性脫髓鞘多發性神經病變 (CIDP) 的主要鑑別診斷重點為何?

GBS 屬於急性發病,通常在數週內達到疾病高峰,病程具自限性,多數患者可恢復。CIDP 則為慢性或復發緩解性病程,病程持續超過八週,常需長期免疫調節治療。神經傳導檢查在 GBS 早期可能顯示脫髓鞘變化,CIDP 則有更廣泛且持續的脫髓鞘及再髓鞘化證據。腦脊髓液檢查在 GBS 常見蛋白細胞分離現象,CIDP 亦可見。

申報 G61.0 時,門診可搭配哪些神經學檢查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或追蹤?

門診申報 G61.0 時,可搭配 20015B (上肢運動神經傳導速度)、20016B (下肢運動神經傳導速度)、20019B (感覺神經傳導速度) 進行神經傳導檢查,以評估神經損傷類型與程度。若有肌肉萎縮或鑑別診斷需求,可參考 20014B (針極肌電圖)。這些檢查需由神經專科醫師執行並出具報告。

格乙巴利症候群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為降低 G61.0 申報核刪風險,病歷應詳實記錄:1. 詳細發病史,包括症狀起始時間、進展速度與模式 (如急性、亞急性、上升性麻痺)。2. 完整神經學檢查結果,特別是肌力、深部肌腱反射、感覺功能及顱神經功能。3. 診斷依據,包括臨床表現、神經傳導檢查 (NCS/EMG) 或腦脊髓液分析結果。4. 治療計畫與療效評估,尤其若使用非典型 GBS 治療或長期用藥,需明確記載理由與鑑別診斷考量。5. 每次回診的具體病況變化,避免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雷同) 的情況。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用 OPDSTAR 自動檢查核刪風險

輸入「格乙巴利症候群」,系統自動帶入 G61.0 並比對核刪規則,即時提醒高風險項目。

免費試用 OPD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