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骨質疏鬆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內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骨質疏鬆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68歲女性,主訴近半年來背部持續鈍痛,尤其久站或搬重物後加劇,自覺身高縮短約3公分。無跌倒或骨折病史,但母親有骨質疏鬆症。
O
身高 150 公分 (病患自述過去身高 153 公分),體重 55 公斤。理學檢查顯示胸椎輕微後凸 (kyphosis),脊椎於 T8-T10 區域有壓痛。雙能量X光吸收儀 (DEXA) 報告顯示腰椎 L1-L4 T-score -2.8,股骨頸 T-score -2.6。實驗室檢查:血鈣 9.2 mg/dL,血磷 3.5 mg/dL,25(OH)D 28 ng/mL,PTH 45 pg/mL。
常見問題
骨質疏鬆症 (M81.0) 如何與骨質減少 (osteopenia) 或次發性骨質疏鬆症區別?
M81.0 診斷依據為 DEXA 骨密度 T-score ≤ -2.5 或有脆弱性骨折。骨質減少 (osteopenia) 則為 T-score 介於 -1.0 至 -2.5 之間。次發性骨質疏鬆症 (M81.8) 則需找出潛在病因,如內分泌疾病、藥物使用等,並在病歷中明確記錄排除原發性原因。
申報 M81.0 骨質疏鬆症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檢驗項目?
骨質疏鬆症患者可參考申報血鈣 (09011C)、血中尿素氮 (09002C)、全套血液檢查 (08011C) 等,以評估腎功能、排除貧血或次發性原因。維生素 D 濃度檢測 (健保不給付,但臨床常用) 亦為重要參考。
骨質疏鬆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明確記載 DEXA 骨密度報告數值 (T-score)、是否有脆弱性骨折病史、身高變化、以及排除次發性骨質疏鬆症的評估過程。對於長期用藥者,需定期記錄治療反應、副作用監測及骨密度追蹤結果,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
內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內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