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肥胖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內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肥胖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45歲男性,主訴近五年體重增加約20公斤,目前體重105公斤,身高170公分。自覺容易疲倦、活動後氣喘吁吁,且夜間打鼾嚴重。曾嘗試自行飲食控制與運動但效果不彰。無特殊過去病史,無服用可能導致體重增加的藥物。
O
身高 170 cm, 體重 105 kg, BMI 36.3 kg/m² (肥胖等級 II)。腰圍 108 cm。血壓 145/90 mmHg。心率 82 bpm。呼吸 18 rpm。頸圍 42 cm。皮膚無明顯色素沉著或紋路。腹部膨隆,觸診無壓痛。雙下肢無水腫。實驗室檢查 (本次門診):空腹血糖 128 mg/dL (高), 醣化血紅素 7.2% (高), 總膽固醇 230 mg/dL (高), 三酸甘油脂 280 mg/dL (高), HDL-C 35 mg/dL (低), LDL-C 150 mg/dL (高)。肝功能 ALT 55 U/L (高)。
常見問題
肥胖症 (E66.9) 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肥胖症 (E66.9) 屬於原發性肥胖,需與次發性肥胖區別。次發性肥胖可能由內分泌疾病引起,如甲狀腺功能低下 (E03.9)、庫欣氏症候群 (E24.9) 或多囊性卵巢症候群 (E28.2)。鑑別診斷可參考病史詢問是否有相關症狀 (如甲狀腺功能低下的疲倦、畏寒;庫欣氏症候群的月亮臉、水牛肩),並搭配實驗室檢查 (如甲狀腺功能、皮質醇、性激素) 以排除次發性原因。
申報 E66.9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申報 E66.9 時,可搭配評估肥胖相關共病症的檢驗項目。例如,09005C (血液及體液葡萄糖-空腹)、09006C (醣化血紅素) 可評估糖尿病風險;09001C (總膽固醇)、09004C (三酸甘油脂) 可評估血脂異常;06012C (尿一般檢查) 可篩檢腎臟併發症。這些檢驗有助於支持肥胖症的診斷與後續治療計畫的制定。
肥胖症患者在門診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肥胖症患者在接受生活型態介入 (飲食、運動) 及藥物治療 3-6 個月後,若體重減輕未達預期目標 (例如體重減輕 < 5%),或出現難以控制的共病症,可考慮轉介至營養師進行更深入的飲食諮詢、物理治療師進行運動指導,或轉介至內分泌科/代謝科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需調整藥物、考慮合併治療,甚至評估減重手術的可能性。若懷疑有次發性肥胖未被診斷,也應考慮進一步的內分泌檢查。
內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內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