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6.9

皮膚黴菌感染

Superficial mycosis

感染科 · Infectious Disease

ICD-10 · B36.9 感染科 皮膚軟組織感染

ICD-10 診斷碼

代碼
B36.9
中文名稱
皮膚黴菌感染
英文名稱
Superficial mycosis
分類
皮膚軟組織感染

皮膚黴菌感染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感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B36.9(皮膚黴菌感染)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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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黴菌感染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右側腹股溝搔癢已兩週,範圍逐漸擴大,洗澡後或流汗時特別癢,無發燒或其他全身性症狀,曾自行塗抹藥膏但無改善。
O
右側腹股溝見一約 5x7 公分環狀紅斑,邊緣清晰,輕微隆起,伴有脫屑及數個小水泡,中央膚色較淡,無明顯滲液或潰瘍。觸診局部輕微溫熱,無壓痛。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皮膚黴菌感染與濕疹?

皮膚黴菌感染常呈現邊緣清晰、環狀或地圖狀紅斑,邊緣可能隆起、有脫屑或小水泡,且中央常有部分癒合的跡象。濕疹的病灶邊界通常較模糊,多為瀰漫性紅斑、搔癢、脫屑,可能伴隨滲液或苔癬化,且常有對稱性分佈或特定誘發因子。臨床上可透過病灶型態、分佈及病史來初步區分。

申報皮膚黴菌感染時,哪些檢驗可作為輔助診斷?

臨床上主要依賴病灶的典型外觀診斷。若診斷不明確或治療反應不佳,可考慮進行氫氧化鉀 (KOH) 鏡檢,直接觀察皮屑中是否有黴菌菌絲或孢子,此為快速且經濟的輔助診斷方式。對於口服抗黴菌藥物,特別是長期使用,可參考申報 09025C (血清麩胺酸苯醋酸轉氨基脢) 及 09026C (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脢) 監測肝功能。

治療皮膚黴菌感染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局部抗黴菌藥膏治療 2-4 週後,若病灶無明顯改善或持續惡化,應重新評估診斷。此時可考慮轉介皮膚科醫師進行進一步檢查,如皮膚切片或黴菌培養,以確認病原體或排除其他皮膚疾病。若有免疫功能低下、廣泛性感染或口服藥物治療失敗,也應考慮轉介。

感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感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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