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珠菌感染
Candidiasis · 感染科(Infectious Disease)
ICD-10: B37.9 感染科 皮膚軟組織感染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念珠菌感染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B37.9(念珠菌感染)時,常見注意事項:
- 念珠菌感染 (B37.9) 申報時,病歷應明確記載感染部位 (如口腔、食道、陰道、皮膚皺褶、泌尿道) 及具體臨床表徵,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因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而違反 0181A。
- 對於反覆發作或慢性念珠菌感染,病歷應詳實記錄潛在危險因子 (如糖尿病控制不佳、長期使用抗生素、免疫抑制狀態),並說明治療策略,以避免被認定為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0005A) 或病歷記載內容雷同 (0114A)。
- 若申報全身性念珠菌感染 (B37.9) 且使用全身性抗黴菌藥物,病歷需有足夠的臨床或實驗室證據支持診斷,例如血液培養、影像學檢查或相關生物標記 (如 Beta-D-glucan) 結果,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0004A) 或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0010A)。
- 申報念珠菌性泌尿道感染時,應有尿液一般檢查 (06012C) 或尿液培養結果作為佐證,以區別無症狀菌尿症或其他泌尿道感染,避免治療與診斷不符。
念珠菌感染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主訴口腔內壁及舌頭出現白色斑塊約一週,伴有輕微灼熱感,進食時不適感加劇。無發燒、吞嚥困難或腹瀉。近期因肺炎服用廣效抗生素兩週。 |
|---|---|
| O | 口腔檢查可見舌背及雙頰黏膜散佈多處白色乳酪狀斑塊,部分斑塊可輕易刮除,刮除後下方黏膜呈紅色糜爛狀。無頸部淋巴結腫大。 |
| A | 口腔念珠菌感染 (B37.9)。診斷依據為典型白色乳酪狀斑塊、刮除後糜爛、近期廣效抗生素使用史。 |
| P | Fluconazole 100 mg 口服,每日一次,共 7 天。衛教患者保持口腔衛生,避免刺激性食物。若症狀未改善或惡化,請於一週後回診。 |
念珠菌感染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口腔念珠菌感染: Fluconazole 50-100 mg 口服,每日一次,療程 7-14 天。對於輕症或局部感染,可參考 Nystatin 口服懸液 400,000-600,000 單位,每日四次,含漱後吞服,療程 7-14 天。
- 陰道念珠菌感染: Fluconazole 150 mg 口服單劑量。或 Clotrimazole 陰道錠 500 mg 單劑量,或 100 mg 每日一次,共 7 天。
- 皮膚念珠菌感染: Clotrimazole 乳膏或 Ketoconazole 乳膏,每日塗抹患處 2-3 次,療程 2-4 週,直至病灶消退後再持續數天至一週。
常見問題
念珠菌性陰道炎與細菌性陰道炎在臨床上如何區分?
念珠菌性陰道炎常表現為白色塊狀、無異味的分泌物,伴隨外陰劇烈搔癢及紅腫。細菌性陰道炎則分泌物呈灰白色、稀薄,帶有魚腥味,搔癢感較輕微。診斷可藉由陰道分泌物顯微鏡檢查 (KOH 塗片可見假菌絲,生理食鹽水塗片可見線索細胞) 輔助區分。
申報念珠菌感染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細記錄感染的具體部位、發病時間、典型臨床症狀 (如白色斑塊、紅斑、搔癢、分泌物性狀),以及可能的誘發或危險因子 (如糖尿病、免疫抑制、近期抗生素使用、導尿管留置)。對於反覆或慢性感染,需記錄過去治療史及對藥物的反應,並說明本次治療的必要性及預期療效。
若念珠菌感染經標準治療後仍反覆發作或未見改善,何時應考慮進一步檢查或轉介?
若經足夠劑量與療程的抗黴菌藥物治療後,症狀仍持續超過 2-4 週,或在停藥後短期內 (例如 3 個月內) 反覆發作,應考慮進一步檢查。這可能包括檢測潛在的免疫缺陷 (如 HIV 感染)、未控制的糖尿病、其他內分泌疾病,或評估是否有藥物耐受性問題。此時可考慮轉介至感染科或相關專科醫師進行評估。
感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感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