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33.0

感染性心內膜炎

Infective endocarditis

感染科 · Infectious Disease

ICD-10 · I33.0 感染科 菌血症與敗血症

ICD-10 診斷碼

代碼
I33.0
中文名稱
感染性心內膜炎
英文名稱
Infective endocarditis
分類
菌血症與敗血症

感染性心內膜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感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I33.0(感染性心內膜炎)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感染性心內膜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林大明,58 歲男性,主訴過去三週持續發燒 (最高 39.5°C)、畏寒、全身倦怠,並自述左手食指末端出現壓痛性紅斑結節 (Osler's nodes)。病史有二尖瓣脫垂。
O
體溫 38.8°C,心率 105 bpm,血壓 110/70 mmHg。聽診心臟可聞及新發之第三級收縮期雜音,位於心尖區並傳導至腋下。左手食指末端可見 0.5 公分壓痛性紅斑結節。脾臟輕度腫大,肋緣下 2 公分可觸及。實驗室檢查顯示白血球 15,000/uL,C-反應蛋白 120 mg/L。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感染性心內膜炎與非感染性心內膜炎 (如 Libman-Sacks endocarditis) 在病歷記錄上如何區分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感染性心內膜炎 (I33.0) 的病歷記錄應著重於感染證據,例如明確的發燒、畏寒、血培養陽性結果、以及心臟超音波發現活動性贅生物。非感染性心內膜炎則多與自體免疫疾病相關,病歷應記錄相關免疫學指標 (如 ANA、抗磷脂抗體) 及無菌血培養結果。兩者鑑別的關鍵在於是否有微生物學證據。

申報感染性心內膜炎 (I33.0) 時,哪些處置代碼可作為診斷或療效評估的佐證?

診斷感染性心內膜炎可搭配申報血培養 (如 13007C 血中細菌培養)、心臟超音波檢查 (如 19001C 心臟超音波檢查)。療效評估則可參考 C 反應性蛋白試驗 (12015C) 或全套血液檢查 (08011C) 監測發炎指標,以及重複血培養確認菌血症清除。

感染性心內膜炎的抗生素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心臟外科評估手術?

感染性心內膜炎若經適當抗生素治療 7-10 天後仍持續發燒、菌血症未清除、心臟衰竭惡化、或心臟超音波顯示贅生物持續增大或出現新的栓塞事件,則應考慮轉介心臟外科評估手術介入。

感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感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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