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COVID-19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感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COVID-19 (U07.1) 與一般感冒或流感在申報上如何區分?
COVID-19 (U07.1) 申報需有明確的確診依據,如家用快篩陽性經醫師判讀或PCR檢測陽性報告。一般感冒或流感則依其臨床診斷及相關檢驗(如流感快篩)申報。病歷應詳實記錄檢測結果及發病日期,以支持 U07.1 之診斷。
申報 COVID-19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在於完整且具體的病歷記錄。應包含:發病日期、主要症狀及嚴重度、確診方式與日期、高風險因子評估(若有處方抗病毒藥物)、理學檢查發現、治療計畫(藥物學名、劑量、療程)、衛教內容及後續追蹤安排。特別是抗病毒藥物處方,需詳述符合給付條件之依據。
COVID-19 輕症患者若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輕症患者若經症狀治療後,發燒持續超過3天、呼吸困難、胸痛、意識改變、血氧飽和度持續低於94%或症狀明顯惡化,則應考慮轉介至急診或住院評估,並進行胸部X光、血液常規檢查 (08011C) 及 C 反應性蛋白 (12015C) 等進階檢查,以排除肺炎或其他併發症。
感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感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