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60.9

水腫

Edema

家醫科 · Family Medicine

ICD-10 · R60.9 家醫科 一般症狀

ICD-10 診斷碼

代碼
R60.9
中文名稱
水腫
英文名稱
Edema
分類
一般症狀

水腫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家醫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R60.9(水腫)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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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腫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65歲女性,主訴雙下肢水腫已兩週,早晨較輕微,下午及傍晚加重,按壓後有壓痕。伴有輕微活動後喘,夜間平躺時需墊高枕頭。無發燒、胸痛、咳嗽。
O
BP 145/90 mmHg, P 88 bpm, R 18 bpm, SpO2 96% (RA)。雙下肢脛骨前及足背可見 2+ 壓陷性水腫,範圍至膝蓋以下。皮膚無紅腫熱痛,無潰瘍。頸靜脈輕微怒張。雙側肺野聽診有細濕囉音。心音 S1S2 規則,無奔馬律。腹部觸診無壓痛,無肝脾腫大。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水腫 (R60.9) 如何與局部發炎或感染引起的腫脹區別?

水腫 (R60.9) 通常指液體積聚於組織間隙,表現為壓陷性或非壓陷性腫脹,可能為全身性或局部性。局部發炎或感染引起的腫脹 (如蜂窩性組織炎 L03.11) 則常伴有紅、腫、熱、痛等急性發炎徵象,且通常無壓陷性。病歷應記錄有無發燒、局部觸痛、皮膚溫度升高、紅斑範圍及淋巴結腫大等,以利鑑別。

申報水腫 (R60.9)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水腫 (R60.9) 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病史 (發病時間、部位、程度、伴隨症狀、用藥史、共病史)、具體的理學檢查發現 (水腫部位、壓陷性、皮膚狀況、心肺腹部檢查)、鑑別診斷的思考過程、相關檢驗檢查結果 (如腎功能 09002C、肝功能、尿液檢查 06012C、心臟超音波等) 以及治療計畫與衛教內容。每次回診應記錄水腫變化、體重、尿量等客觀指標,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與連續性,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水腫患者經門診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水腫患者經初步診斷與治療 (如利尿劑、飲食衛教) 後,一至兩週內水腫無明顯改善、甚至惡化,或出現新的伴隨症狀 (如嚴重呼吸困難、胸痛、意識改變、單側肢體急性腫脹),則應考慮轉介至相關專科 (如心臟內科、腎臟內科、肝膽腸胃科、血管外科) 進行進一步評估與檢查,以釐清潛在的全身性或局部性嚴重病因。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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