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狀肉芽腫
Granuloma annulare · 皮膚科(Dermatology)
ICD-10: L92.0 皮膚科 皮膚腫瘤與增生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環狀肉芽腫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L92.0(環狀肉芽腫)時,常見注意事項:
- 環狀肉芽腫 (L92.0)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病灶的環狀分佈、膚色或紅斑性丘疹/結節、無鱗屑或搔癢程度,以支持診斷。若病灶型態不典型,可考慮皮膚切片 (51001C-51003C) 以排除其他環狀病灶,避免違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對於廣泛性或頑固性環狀肉芽腫,若需長期治療或多次病灶內注射 (51009C-51011C),病歷應記錄病灶大小、數量、位置及前次治療反應,以證明治療的必要性與進展,避免違反 0114A (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缺乏個別就醫時之具體病況)。
- 環狀肉芽腫病灶內注射類固醇 (如 triamcinolone acetonide) 屬於 51009C-51011C 處置,每次注射應間隔一週以上。若申報頻率過高或未記錄治療反應,可能違反 0217A (屬同療程之...不應重複申報) 或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環狀肉芽腫病灶有自行緩解的可能,若病灶已明顯縮小或消退,持續申報積極性治療可能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病歷應記錄病灶變化,如縮小、變平或顏色淡化,並調整治療計畫。
- 若環狀肉芽腫病灶需進行切除手術,應檢附病理報告以支持診斷與處置的必要性,並避免違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未能顯示或判斷施予該項醫令之必要)。
環狀肉芽腫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左手背出現環狀紅疹約3個月,不癢不痛,逐漸擴大,無其他全身性症狀。 |
|---|---|
| O | 左手背可見一約3x4公分之環狀紅斑性丘疹及結節,邊緣隆起,中央略為凹陷且膚色正常,無脫屑或水泡。觸診無壓痛。 |
| A | 環狀肉芽腫 (L92.0)。診斷依據為左手背典型環狀紅斑性丘疹及結節,邊緣隆起,中央膚色正常,無搔癢或脫屑。 |
| P | 1. 外用 betamethasone dipropionate 0.05% 藥膏,每日兩次,塗抹患處,共14天。 2. 衛教:病灶可能自行消退,但復發率高。避免搔抓刺激。若病灶持續擴大或出現新病灶,應回診。 3. 安排兩週後回診評估治療反應。 |
環狀肉芽腫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局部類固醇:可使用中強效外用類固醇,如 betamethasone dipropionate 0.05% 藥膏,每日塗抹患處一至兩次,療程可參考 2-4 週,視病灶反應調整。
- 病灶內注射類固醇:對於局部性或頑固性病灶,可考慮 triamcinolone acetonide 2.5-5 mg/mL 稀釋液,每次注射量依病灶大小而定,間隔至少 1-2 週,並申報 51009C (病灶內注射-單純) 或 51010C (病灶內注射-複雜)。
- 口服類固醇:廣泛性環狀肉芽腫在特定情況下可短期使用口服 prednisolone,劑量可參考 0.5-1 mg/kg/day,逐漸減量,但需注意副作用及健保給付規範。
常見問題
環狀肉芽腫與癬菌感染在外觀上如何區別?
環狀肉芽腫的病灶邊緣通常是膚色或紅斑性丘疹/結節,中央膚色正常且無鱗屑。癬菌感染 (如體癬) 的病灶邊緣常有活躍的紅斑、丘疹、水泡,且邊緣常伴有脫屑,中央可能較為清澈。必要時可進行 KOH 檢查或皮膚切片輔助鑑別。
治療環狀肉芽腫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局部性環狀肉芽腫經 2-3 個月標準局部治療 (如外用或病灶內類固醇) 未見明顯改善,或病灶持續擴大、出現廣泛性病灶,可考慮轉介至醫學中心評估口服藥物 (如 hydroxychloroquine, dapsone) 或光照治療,並排除潛在相關疾病 (如糖尿病、甲狀腺疾病)。
申報環狀肉芽腫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細記載病灶的形態學特徵 (環狀、丘疹、結節、顏色、有無搔癢/疼痛)、分佈位置、大小、發病時間、病程變化。若有進行皮膚切片,應記錄切片部位及結果。對於多次治療,每次回診應記錄病灶的具體變化 (如縮小、顏色變淡、新病灶出現) 及治療反應,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114A (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