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皮囊腫
Epidermal cyst · 皮膚科(Dermatology)
ICD-10: L72.0 皮膚科 皮膚腫瘤與增生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表皮囊腫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L72.0(表皮囊腫)時,常見注意事項:
- 表皮囊腫 (L72.0) 進行切除手術時,病歷應詳實記載囊腫大小、位置、是否發炎、疼痛、影響功能或美觀等具體症狀,以支持執行 48001C-48004C 或 51001C-51003C 等處置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218A (尚未達到或無執行本項...之必要)。
- 申報表皮囊腫 (L72.0) 併發感染的切開排膿 (51020C) 時,病歷需清楚記錄紅、腫、熱、痛及波動感等發炎徵象,並區別與一般毛囊炎或血腫的引流 (應申報 51004C),以避免違反 0222A (治療內容與申報項目或其規定不符)。
- 表皮囊腫 (L72.0) 進行切除手術後,需檢附病理報告以確認診斷為表皮囊腫,並排除惡性病變,符合「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皮膚科 (六)」之規定,避免因病理報告缺失或診斷不符而導致核刪。
- 表皮囊腫 (L72.0) 完全切除後,若無併發症,後續門診追蹤應避免過度頻繁,病歷需記錄具體追蹤原因 (如傷口癒合不佳、拆線),以避免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表皮囊腫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右側頸部後方有一約 1.5 公分大小的突起,無痛,但觸摸時可感覺到,已存在約半年,最近一週發現其體積似乎略微增大。 |
|---|---|
| O | 右側頸部後方觸診可及一約 1.5x1.2 公分、圓形、邊界清晰、可移動的皮下結節,質地偏軟,中央可見一黑色小開口 (punctum)。周圍皮膚無紅腫熱痛或壓痛。 |
| A | 表皮囊腫 (L72.0)。診斷依據為病史中緩慢生長、無痛性皮下結節,以及理學檢查發現具中央開口的可移動皮下結節。 |
| P | 局部麻醉下行表皮囊腫切除術 (參考 51001C)。術後傷口以凡士林紗布覆蓋,衛教保持傷口清潔乾燥,避免劇烈活動。口服止痛藥 Acetaminophen 500mg 每次 1 錠,每日 3-4 次,依疼痛程度服用,共 3 天。一週後回診拆線並確認傷口癒合狀況。 |
表皮囊腫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表皮囊腫切除術後,可處方 Acetaminophen 500mg,每次 1 錠,每日 3-4 次,依疼痛程度服用,通常 2-3 天即可緩解術後不適。
- 若表皮囊腫合併感染 (紅腫熱痛明顯),切開引流後可考慮口服抗生素,例如 Cephalexin 250-500mg,每日 4 次,或 Doxycycline 100mg,每日 2 次,療程約 7-10 天,需評估感染嚴重度。
- 術後傷口或切開引流後,可使用 Mupirocin ointment 每日 2-3 次塗抹於傷口處,持續至傷口癒合,以預防繼發性細菌感染。
常見問題
表皮囊腫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表皮囊腫 (L72.0) 與脂肪瘤 (D17.x) 均為常見皮下腫塊。表皮囊腫通常質地較硬,中央常有黑色開口 (punctum),擠壓時可能流出乳酪狀或糊狀物質;脂肪瘤則質地較軟,通常無中央開口,且觸診時常有滑動感。鑑別診斷有助於選擇適當的處置方式。
申報表皮囊腫 (L72.0)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表皮囊腫 (L72.0) 的處置可搭配多種代碼。若為發炎或感染性囊腫,可申報 51020C (切開排膿) 或 48007C (小膿瘍切開)。若進行完整切除,則依傷口大小和複雜度,可申報 48001C-48004C (淺部/深部創傷處理) 或 51001C-51003C (皮膚切片、穿片與縫合)。術後換藥及拆線則可申報 48010C-48013C (傷口處置/換藥) 及 48025C (拆線)。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表皮囊腫核刪風險?
表皮囊腫的病歷記錄應包含囊腫的具體位置、大小 (長寬高或直徑)、外觀特徵 (如是否有中央開口、紅腫、波動感)、病程、有無疼痛或感染症狀、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以及選擇治療方式的理由。若進行手術,需詳細記錄手術過程、麻醉方式、切除範圍、縫合方式及術後衛教,並檢附病理報告,以支持診斷與處置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