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性痤瘡

Acne vulgaris · 皮膚科(Dermatology)

ICD-10: L70.0 皮膚科 痤瘡與玫瑰斑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L70.0
中文名稱
尋常性痤瘡
英文名稱
Acne vulgaris
分類
痤瘡與玫瑰斑

尋常性痤瘡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L70.0(尋常性痤瘡)時,常見注意事項:

  • 尋常性痤瘡病患若需進行膿皰或囊腫引流,申報51004C『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含膿庖切開)』為原則,不論病灶數量,且不得合併申報其他相關治療,以避免違反0217A重複申報規定。
  • 痤瘡病患申報外用藥膏時,以兩種為限,且兩種藥物的作用機轉應不同,以符合健保署審查注意事項(十四)規定。若超出此限,可能導致0010A核刪。
  • 尋常性痤瘡為慢性疾病,病歷應詳實記錄每次就診時的具體病灶變化、治療反應與衛教內容,避免每次病歷記載內容雷同,導致0114A核刪。對於長期治療的患者,應記錄治療階段性目標與調整。
  • 若尋常性痤瘡病患使用口服抗生素或口服isotretinoin,病歷應明確記載病灶嚴重度(如結節性、囊腫性痤瘡或對外用藥反應不佳),以及治療前、中、後的評估,以支持0010A治療符合醫療常規。

尋常性痤瘡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25歲男性,主訴臉部及背部反覆出現紅腫痘痘及粉刺約三年,尤其壓力大時惡化,曾自行購買藥膏塗抹但效果不佳,影響社交自信。
O臉部(額頭、雙頰)及上背部可見多發性開放性粉刺、閉鎖性粉刺、紅色丘疹、膿皰,部分區域有囊腫及結節,伴隨發炎後色素沉著。無明顯疤痕形成。病灶分佈T字部位及兩頰,上背部亦有散在性病灶。
A尋常性痤瘡 (L70.0)。診斷依據為臉部及上背部多形性病灶,包含粉刺、丘疹、膿皰、囊腫及結節,符合痤瘡的臨床表現。
P1. 外用:Adapalene 0.1% 凝膠,睡前薄擦患部,持續3個月。2. 外用:Clindamycin 1% 溶液,早晚局部點擦發炎處,持續1個月。3. 衛教:避免擠壓,保持臉部清潔,使用溫和洗面乳,避免油性化妝品。4. 安排一個月後回診評估治療反應。

尋常性痤瘡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外用A酸:Adapalene 0.1% 凝膠/乳膏,每日睡前薄擦於患部,常見療程為3-6個月,可減少粉刺形成並具抗發炎作用。
  • 外用抗生素:Clindamycin 1% 溶液/凝膠,每日早晚局部點擦發炎性病灶,常見療程為4-8週,應避免單獨長期使用以降低抗藥性。
  • 口服抗生素:Tetracycline類抗生素 (如Doxycycline 50-100mg 每日一次) 或 Macrolide類抗生素 (如Erythromycin 250-500mg 每日兩次),用於中重度痤瘡或外用藥反應不佳者,療程通常為6-12週,需注意光敏感性及腸胃道副作用。

常見問題

尋常性痤瘡與酒糟性皮膚炎在臨床申報上如何區分?

尋常性痤瘡主要表現為粉刺、丘疹、膿皰、囊腫及結節,好發於皮脂腺豐富區域,如臉部T字區、胸背。酒糟性皮膚炎則以臉部潮紅、丘疹、膿皰為主,無粉刺,且常伴有血管擴張,好發於臉部中央。病歷記錄應明確描述有無粉刺,以支持L70.0或L71.x的診斷。

尋常性痤瘡患者若有膿皰或囊腫需引流,可申報哪些處置代碼?

針對尋常性痤瘡的膿皰或囊腫引流,可參考申報51004C『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含膿庖切開)』。健保署規定,痤瘡治療不論病灶數量,以申報一次51004C為原則,且不得再合併申報其他相關治療。

尋常性痤瘡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對於降低核刪風險最為關鍵?

關鍵要素包含:詳細記載病灶類型(粉刺、丘疹、膿皰、囊腫、結節)、分佈位置、嚴重程度評估、治療前反應(如對外用藥反應不佳)、治療計畫(藥物學名、劑量、療程)、衛教內容及每次回診時的病灶變化與治療反應。這些記錄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並避免0114A或0181A等核刪。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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