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靜脈功能不全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心臟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靜脈功能不全如何與周邊動脈疾病或淋巴水腫區別?
靜脈功能不全的下肢水腫通常在傍晚加重,抬高患肢可緩解,常伴有色素沉著、靜脈曲張或潰瘍位於踝部上方。周邊動脈疾病的疼痛在活動時加劇,休息時緩解,足背動脈搏動減弱或消失,皮膚蒼白、冰冷。淋巴水腫則為非凹陷性水腫,通常從足背開始,皮膚增厚,無明顯色素沉著或靜脈曲張。杜卜勒氏超音波 (18008C) 可有效評估靜脈瓣膜功能,而動脈分段血流及壓力測定 (18009B) 可評估動脈血流。
申報 I87.2 靜脈功能不全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申報 I87.2 時,可搭配 18008C (杜卜勒氏血流測定(周邊血管)) 進行靜脈瓣膜功能評估,此為診斷靜脈功能不全的重要客觀依據。若需排除動脈疾病,可考慮 18009B (動脈分段血流及壓力測定)。此外,常規的血液檢查如 08082C (全套血液檢查 III) 或 09015C (肌酸酐、血) 可用於排除其他系統性疾病引起的水腫。
針對慢性靜脈功能不全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記錄患者主訴的症狀變化、發病時間、影響程度;具體描述理學檢查的陽性發現,如水腫程度、皮膚變化(色素沉著、濕疹、潰瘍位置與大小)、靜脈曲張的範圍;明確記載杜卜勒氏超音波等客觀檢查結果;治療計畫應包含保守治療的衛教內容(如彈性襪、抬高患肢),以及藥物治療的學名、劑量與療程天數;每次回診均應記錄病況的進展或變化,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心臟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心臟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