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不穩定性心絞痛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心臟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不穩定性心絞痛與穩定性心絞痛?
不穩定性心絞痛 (I20.0) 指新發作、惡化型或休息時發生之胸痛,症狀頻率、強度或持續時間增加,且對硝化甘油反應可能較差。穩定性心絞痛 (I20.9) 則症狀模式固定,通常在可預測的勞動下發生,休息或服用硝化甘油可緩解。
申報不穩定性心絞痛 (I20.0)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健保處置代碼?
可參考搭配 47032B 心電圖監視器(急性期)、18001C 心電圖、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 I(八項)、09044C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18005C 超音波心臟圖等,以評估病情及監測治療反應。
不穩定性心絞痛患者,在門診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門診治療後若胸痛症狀持續惡化、頻率增加、休息時仍發作,或出現心電圖變化、心肌酵素異常,應立即轉介至急診或住院評估,考慮心導管檢查與介入治療。
心臟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心臟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