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繼發性高血壓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心臟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繼發性高血壓與原發性高血壓如何區分?
繼發性高血壓常有特定臨床線索,如年輕發病 (<30歲無家族史)、血壓突然惡化或難以控制、出現特定症狀(如肌肉無力、心悸、多尿)、理學檢查異常(如腹部雜音)或實驗室檢查異常(如低血鉀)。原發性高血壓則多數無明確病因,且常有家族史。
申報 I15.9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
為確立繼發性高血壓的病因,可參考搭配如 09002C (血中尿素氮)、09015C (肌酸酐、血)、09043C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09044C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等基礎生化檢查。若懷疑腎動脈狹窄,可考慮 18008C (杜卜勒氏血流測定-周邊血管) 或腎臟超音波。若懷疑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則需進一步檢測血漿腎素活性及醛固酮濃度。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繼發性高血壓的核刪風險?
病歷應明確記載高血壓的發病年齡、病程、對常規降壓藥物的反應、是否有相關的症狀或體徵、以及針對潛在繼發原因的篩檢或診斷性檢查結果。具體記錄懷疑的病因、鑑別診斷過程及治療計畫與其關聯性,有助於支持 I15.9 的申報合理性。
心臟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心臟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