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高血壓

Essential (primary) hypertension · 心臟科(Cardiology)

ICD-10: I10 心臟科 高血壓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I10
中文名稱
原發性高血壓
英文名稱
Essential (primary) hypertension
分類
高血壓

原發性高血壓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I10(原發性高血壓)時,常見注意事項:

  • 申報原發性高血壓 (I10) 門診連續就診時,病歷應詳實記錄每次血壓變化、藥物調整理由、副作用評估及衛教內容,以避免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雷同) 及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的核刪風險。應記錄居家血壓監測數據,支持治療必要性。
  • 針對原發性高血壓患者,首次診斷或血壓控制不佳時,應記錄評估腎功能 (如 09015C 肌酸酐、血)、電解質、血糖 (09005C 血液及體液葡萄糖-空腹) 及血脂 (09044C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等檢驗結果,並搭配心電圖 (18001C),以評估共病症及器官損傷狀況,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的核刪。
  • 當調整或新增降血壓藥物時,病歷應明確記載調整原因 (如血壓未達標、出現副作用、共病症變化) 及目標血壓值,以支持藥物選擇的合理性,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或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的核刪。例如,針對合併心臟病變的患者,選擇特定降壓藥物的理由應明確。

原發性高血壓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患者李明華,58 歲男性,主訴近三個月常感頭暈、後頸部僵硬,偶有視力模糊。居家血壓測量值多在 150/95 mmHg 左右。否認胸悶、胸痛或呼吸困難。有高血壓家族史,父親與兄長皆有高血壓病史。
O血壓:158/98 mmHg (右臂,坐姿)。心率:72 bpm,規律。心音 S1S2 清晰,無雜音。肺部呼吸音清。雙下肢無水腫。眼底檢查顯示輕度視網膜動脈硬化。心電圖 (18001C) 顯示左心室肥大。實驗室檢查結果:空腹血糖 108 mg/dL,肌酸酐 1.0 mg/dL,eGFR 80 mL/min/1.73m²,總膽固醇 210 mg/dL,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35 mg/dL。
A原發性高血壓 (I10)。診斷依據:多次門診及居家血壓測量值持續高於 140/90 mmHg,且已排除次發性高血壓之可能原因。心電圖顯示左心室肥大,提示高血壓已造成器官損傷。
P藥物:Amlodipine 5 mg 口服,每日一次,共 28 天。衛教:建議低鈉飲食、規律運動 (每週至少 150 分鐘中等強度有氧運動)、戒菸酒、體重控制。指導居家血壓監測並記錄。回診:4 週後回診評估血壓控制情況及藥物耐受性。屆時將再次評估腎功能 (09015C) 及血脂 (09044C)。

原發性高血壓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起始單一藥物治療:可參考使用 Amlodipine 5-10 mg 口服,每日一次;或 Valsartan 80-160 mg 口服,每日一次;或 Hydrochlorothiazide 12.5-25 mg 口服,每日一次。初次療程通常為 4-8 週,以評估血壓反應。
  • 合併用藥策略:若單一藥物治療後血壓仍未達標,可考慮合併兩種不同機轉的降血壓藥物,例如 Amlodipine 5 mg 搭配 Valsartan 80 mg 口服,每日一次。此類複方藥物在台灣門診可取得,有助於提高血壓控制率。
  • 特殊考量藥物:對於合併心絞痛或心肌梗塞病史的患者,可參考使用 Bisoprolol 2.5-10 mg 口服,每日一次,作為降血壓治療的一部分。用藥期間需監測心率及血壓。

常見問題

原發性高血壓與次發性高血壓在診斷上如何區別?

原發性高血壓 (I10) 佔高血壓患者約 90-95%,通常無明確單一病因。次發性高血壓則由特定潛在疾病引起,例如腎動脈狹窄、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甲狀腺功能亢進或睡眠呼吸中止症。區別重點在於病史詢問(如發病年齡、家族史、藥物史、有無次發性高血壓的警示徵象如突發性高血壓、頑固性高血壓、年輕型高血壓、無家族史)、理學檢查(如腹部雜音、庫欣氏症候群特徵)及實驗室檢查(如腎功能、電解質、甲狀腺功能、腎素-血管張力素-醛固酮系統評估)。

申報原發性高血壓 (I10)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申報原發性高血壓 (I10) 時,病歷應詳實記錄每次就診的血壓測量值、患者自述症狀變化、居家血壓監測數據、藥物使用與調整理由、副作用評估、生活型態衛教內容,以及是否有合併症進展。特別是對於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次回診應有具體病況描述與治療計畫更新,避免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雷同) 的核刪風險。定期追蹤腎功能 (09015C)、電解質、血糖 (09005C) 及血脂 (09044C) 等檢驗結果,並記錄於病歷中,可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治療原發性高血壓時,何時考慮單一藥物治療,何時考慮合併用藥?

單一藥物治療通常適用於第一期高血壓 (收縮壓 140-159 mmHg 或舒張壓 90-99 mmHg) 且無高風險共病症的患者。若患者血壓高於目標值 20/10 mmHg 以上 (例如收縮壓 ≥160 mmHg 或舒張壓 ≥100 mmHg),或單一藥物治療 4-8 週後血壓仍未達標,則可考慮起始合併兩種不同機轉的降血壓藥物,例如鈣離子通道阻斷劑與血管張力素轉化酶抑制劑或血管張力素受體阻斷劑的組合。合併用藥可提高血壓控制率並減少單一藥物高劑量可能帶來的副作用。

心臟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心臟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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