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肥胖低換氣症候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胸腔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肥胖低換氣症候群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王大明,55 歲男性,主訴近半年來白天嗜睡嚴重,常在開車或看電視時打瞌睡,早上起床頭痛,且感覺疲倦無力。太太觀察他睡覺時打鼾聲大且常有呼吸暫停現象。過去病史有高血壓、糖尿病,體重持續增加。
O
身高 170 公分,體重 120 公斤,BMI 41.5 kg/m²。頸圍 45 公分。理學檢查:意識清醒,呼吸平順,無明顯發紺或水腫。肺部聽診兩側呼吸音清,無囉音或喘鳴。心音規則,無雜音。動脈血氣體分析 (ABG):pH 7.35, PaCO2 55 mmHg, PaO2 68 mmHg, HCO3- 32 mEq/L。睡眠多項生理檢查 (17008B) 顯示 AHI 65 次/小時,最低血氧飽和度 70%,且有顯著夜間低換氣。
常見問題
肥胖低換氣症候群 (OHS) 與單純的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 (OSA) 如何區分?
OHS 的關鍵特徵是患者在清醒時即存在慢性高碳酸血症 (PaCO2 > 45 mmHg),且通常合併嚴重肥胖 (BMI ≥ 30 kg/m²)。單純的 OSA 患者在清醒時血氣分析通常正常,高碳酸血症主要發生在睡眠期間。診斷 OHS 必須排除其他導致低換氣的原因。
申報肥胖低換氣症候群 (E66.2)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診斷上可搭配動脈血氣體分析 (健保無獨立代碼,通常包含在急診或住院費用中,或以其他檢驗項目申報),以及睡眠多項生理檢查 (17008B)。治療追蹤上,若有肺功能評估需求,可參考標準肺量測定 (17004C) 或六分鐘步行測試 (17023B)。
肥胖低換氣症候群患者在門診追蹤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每次回診病歷應詳實記錄患者的體重變化、日間嗜睡程度、頭痛頻率等症狀改善情況。若有使用 NIPPV,需記錄其使用時數及順從性。定期追蹤動脈血氣體分析結果,並記錄其變化趨勢,以證明治療的必要性與有效性。這些具體內容有助於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等核刪。
胸腔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胸腔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